美國的食品安全是和藥品安全緊密聯係在一起的。從製定第一部法律至今,在漫長的曆史過程中,不斷有新的法律法規出台,它們大多得到嚴格、認真的執行。
法律體係日臻完善
美國早期涉及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是從英國繼承下來的。1202年,英國第一個食品法──《麵包法》頒布,嚴禁在麵包裏摻入豌豆或蠶豆粉造假。美國聯邦政府對藥品的管理最早始於1820年。當時,11位醫師在華盛頓特區召開會議,製定《美國藥典》———這是美國第一部標準藥品法典。1880年,美國農業部首席化學家彼得·科利爾對摻假食品進行調查後,建議通過一部全國性的食品和藥品法。該議案當時被駁回。隨後的25年中,國會提出100多個關於食品和藥品的議案,並不斷有單項法律獲得通過,如1897年通過了《茶葉進口法》,1902年通過了《生物製品控製法》。國會還撥專款給政府化學局,研究防腐劑和色素對健康的影響。這些研究引起人們對食品摻假問題的廣泛關注,公眾對通過一部聯邦食品和藥品法的支持率大大增加。
1906年6月30日,美國通過了第一部《食品和藥品法》。該法禁止冒牌和摻假的食品、飲料和藥品。當天,還通過了《肉類檢查法》。由於當時肉類加工廠衛生條件差,食品中含有有毒防腐劑和染料,這類法律適時出台,迎合了市場的要求。此後,不斷有修正案獲得通過。同時,按《農業撥款法》,將食品、藥品和殺蟲劑管理局簡稱為食品和藥品管理局。
1933年,食品和藥品管理局建議徹底修正已過時的1906年出台的《食品和藥品法》。1938年,國會通過了《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該法包含許多新條款:管理範圍擴大至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要求新藥上市前必須被證明是安全的;開創藥品監管的新體製;對不可避免的有毒物質,要定出安全限度;授權對食品的特性、質量和容器製定標準;授權對工廠進行檢查等。
1944年,國會通過了《公共健康服務法》。該法涉及的健康問題十分廣泛,包括生物製品的監管和傳染病控製。1945年,《青黴素修正案》要求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檢驗並保證所有青黴素製品的安全性。後來,修正案將該要求擴展到所有的抗生素。1983年,此種控製已無必要,該法案被廢除。此後,《食品添加劑修正案》、《色素添加劑修正案》、《藥物濫用控製修正案》和《嬰兒食品配方法》等相繼出台,使涉及食品和藥品安全的法律日臻完善。
多個部門協同把關
美國涉及食品和藥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由國會授權的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美國農業部的食品安全檢驗署和動植物衛生檢驗署以及美國環境保護署等負責監督和落實。
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的管轄範圍比較廣———除食品安全檢驗署管轄範圍之外的所有食品。食品安全檢驗署負責確保肉禽蛋製品的安全。環境保護署的任務包括保護消費者免受農藥危害,改善有害生物管理方式;任何食品或飼料中含有食品和藥品管理局不允許的食品添加劑等,或含有環境保護署農藥殘留限量超標的都不允許上市。動植物衛生檢驗署在美國食品安全網中的主要任務是,防止植物和動物帶有有害生物和疾病。
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相當於最高執法機關,由醫生、律師、微生物學家、藥理學家、化學家和統計學家等專業人士組成,致力於保護、促進和提高美國的國民健康。
該局約有1萬名正式員工,其中2100名是有學位的科學家,包括900名化學家和300名微生物學家。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每年監控的產品價值高達1萬億美元,相當於美國國民每年消費總額的1/4。
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有1100名有執照的稽查員,受他們監督的美國國內公司約有9.5萬多家。其中每年有1.5萬家公司接受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抽查,以確保這些廠家產品的生產過程符合法規及產品的標簽正確無誤。
工廠設有“駐紮”辦公室
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等單位是如何具體工作以保證食品安全呢?筆者為此專門采訪了一家食品加工廠。該廠主要對飼養場提供的牛、雞和豬肉進行深加工,然後供給各大食品超市。這樣的食品加工廠都必須為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的檢查人員提供專門的辦公室,供其駐點檢查,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場。
加工廠老板告訴筆者一個真實的事件。一個小孩在一家快餐店吃了漢堡包後肚子痛,最終導致死亡。受害者家長起訴快餐店,快餐店找出這盒送貨上門的牛肉餡編號,根據編號追到加工廠、屠宰場。後來,查出是屠宰場工人不小心使肉沾上了牛內髒的髒物,結果屠宰場受到懲罰。這是幾年前發生的一起偶然事件,但是它使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等部門對進入飯店和超市的肉類及食品的檢查更加嚴格。
筆者采訪的這家食品加工廠主要生產火腿、香腸、肉丸等食品,每天向500多家超市提供成品和半成品。老板告訴筆者,在食品的整個加工和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食品質量保護法》、《肉類檢查法》和《公共健康服務法》等。一是必須保持清潔,除了確保每個員工的個人衛生,工廠所用器具必須每4個小時清洗消毒1次;二是工作間溫度不能超過12攝氏度,成品溫度接近0攝氏度;三是包裝必須真空、冷凍。
在美國,食品加工的各個環節都要接受農業部、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檢查官的監督和檢查。在這家加工廠為檢查官提供的專用辦公室裏,農業部食品安全檢查官凱瑟琳·桑徹女士告訴筆者,她們每天都在這裏值班。“我可以進入加工廠的每個角落,檢查每一道工序,抽查每一件食品。”她舉著手裏印有“拒絕”字樣的警告牌說:“如果發現任何問題,我就把牌子往上一放。”站在旁邊的加工廠老板說:“如果她把牌子放在器具上,我們就必須馬上把器具清潔消毒幹淨,等她把牌子收回我們才能繼續工作。”老板補充說,為了保證食品安全,公司每次都提前把樣品送到指定的研究所檢驗。檢查官也會通過農業部的渠道,把抽樣檢查的食品送到他們自己的研究所檢驗。
在肉製品檢驗過程中,如果發現原料有問題,就會追查到屠宰場。不過,屠宰場也有政府派駐的檢查官“駐紮”把關,通常,送到食品加工廠的肉類要經過檢查官檢驗,包裝盒子上都貼有檢查官簽發的合格證。從加工廠出去的食品也要經過類似程序。食品進入超市,加工廠和商店相互協作,以確保食品衛生、不變質,並繼續接受食品管理部門的檢查。
凱瑟琳女士說,她的同事都受過專業訓練,一眼就能看出問題所在。同時,食品和藥品管理局也有檢查官來抽查,“雙管齊下”。為了防止常駐檢查官與廠家相處太熟有私交,政府規定駐廠檢查官必須每6個月換一次,不許接受禮品等,如發現有違規情況立即解職。最後,他們笑著告訴筆者,在美國,每件食品在銷售前都經過多次檢查,不會有衛生安全問題,“你就放心買,大膽吃吧!”
上一篇:牛奶的種類
下一篇:食物中毒的概念及其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