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乳與乳製品檢驗的基本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鮮乳及其製品(菌落總數檢驗不適於酸乳)的檢驗。
2、規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3設備和材料
3.1現場采樣用品
3.1.1采樣箱
3.1.2攪拌棒。
3.1.3勺子。
3.1.4滅菌帶塞廣口瓶。
3.1.5滅菌塑料袋.
3.1.6溫度計。
3.1.7 75%酒精棉球。
3.1.8編號用蠟筆和紙。
3.2實驗室檢驗用品見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GB/T4789.15、GB/T16347。
4、培養基和試荊見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GB/T4789.15、GB/T1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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