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方便麵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包裝、標識、貯存及運輸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以小麥粉、蕎麥粉、玉米粉、綠豆粉、米粉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食鹽或食品添加劑等,加適量水調製、壓延、成型、汽蒸後,經油炸或幹燥處理,達到一定熟度的方便食品。
本標準不適用於保鮮濕麵。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 T 4789 . 3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糧穀、果蔬類食品檢驗
GB / T5009 . 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 T 5009 . 11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 T5009 . 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 T 5009 . 37 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 T5009.56 糕點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8957 糕點廠衛生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3.1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油炸方便麵
經食用油脂煎炸、脫水的方便麵(簡稱油炸麵)。
3 . 2
非油炸方便麵
經速凍、微波、真空和熱風等方法千燥的方便麵(簡稱非油炸麵).
4 指標要求
4 . 1 原料要求
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4 . 2 感官要求
4 . 2 . 1 色澤:呈該品種特有的顏色,無焦、生現象,正反兩麵可略有深淺差別。
4 . 2 . 2 氣味:氣味正常,無霖味、哈喇味及其他異味。
4 . 2 . 3 形狀:外型整齊,花紋均勻,不得有異物、焦渣。
4 . 2 . 4 烹調性:麵條複水後,應無明顯斷條、並條,口感不夾生、不粘牙。
4 . 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 的規定。
表1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油炸麵 |
非油炸麵 |
水分/(g/100g) ≤ |
8.0 |
12.0 |
酸價(以脂肪計)(KOH)(mg/g) ≤ |
1.8 |
- |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g/100g) ≤ |
0.25 |
- |
羰基價(以脂肪計)(meq/Kg) ≤ |
20 |
- |
鉛(Pb)(mg/Kg) ≤ |
0.5 |
總砷(以As計)(mg/Kg) ≤ |
0.5 |
4 . 4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2 的規定。
表2 微生物指標
項目 |
麵塊 |
麵塊和調料 |
菌落總數/(cfu/g) ≤ |
1 000 |
50 000 |
大腸苗群/(MPN/100g) ≤ |
30 |
150 |
致病苗(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誌賀氏菌) |
不得檢出 |
5 食品添加劑
5 . 1 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5 . 2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 276 。的規定。
6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GB 8957 的規定。
7 包裝
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
8 標識
定型包裝的標識要求應符合有關規定,並在產品的單位包裝上標明油炸麵或非油炸麵.
9 貯存及運輸
9 . 1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幹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
9 . 2 運輸
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
10 檢驗方法
10 . 1 感官要求
10 . 1 . 1 取兩袋(碗)以上樣品觀察,應符合4 . 2 . 1 、4 . 2 . 2 、4 . 2 . 3 的要求。
10 . 1 . 2 取一袋(碗)樣品,放人盛有500 mL 沸水的容器中衝泡3 min ~5 min 後觀察,應符合4 . 2 . 4 的要求。
10 . 2 理化指標
本檢驗方法中所用試劑如不特別注明均為分析純.
10 . 2 . 1 試樣的處理
10 . 2 . 1 . 1 未配有調味料的方便麵
取袋裝或碗裝方便麵三袋(碗)為一件(約2509 ) ,簡易(或散裝)包裝方便麵2009 ,然後於玻璃乳缽中研碎混勻後放置在廣口瓶,保存於冰箱中備用.
10 . 2 . 1 . 2 配有調味料的方便麵
取袋裝或碗裝方便麵三袋(碗)為一件(約2509 ) ,簡易(或散裝)包裝方便麵2009 ,然後將麵塊和調味料一起於玻璃乳缽中研碎混勻後放置在廣口瓶,保存於冰箱中備用.
10. 2 . 2水分
按GB / T5009 . 3 規定的方法測定。
10 . 2 . 3 酸價、過氧化值、撥基價
按GB / T 5009 . 56 規定提取脂肪。分析按GB / T 5009 . 37 規定的方法測定。
10 . 2 . 4 砷
按GB / T 5009 . 11 規定的方法測定。
10 . 2 . 5 鉛
按GR / T 5009 , 12 規定的方法測定.
10 . 2 . 6 微生物指標
按GB / T 4789 . 33 規定的方法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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