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檢疫實驗室按其工作內容和性質可以分為無危害實驗室、低危害實驗室和高危害實驗室。
無危害實驗室如組織細胞培養實驗室,它僅專門從事傳代細胞的培養和凍存,以及製備各種原代細胞和次代細胞供動物檢疫用,不使用各種病原微生物。
低危險實驗室所檢疫檢驗的病原微生物,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動物健康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高危險實驗室所檢疫檢驗的病原微生物,對實驗室工作人員或周圍人群和動物健康呈現極大的危險性,對它們的活動間的劃分應有嚴格的規定,並采取嚴格的預防措施。
在傳代細胞室內不要進行病原微生物的分離、鑒定以及其他檢疫檢驗操作,以免汙染傳代細胞株。高危險病原微生物的檢疫檢驗操作也不要在低危險實驗室內進行,以免因防護不嚴引起病原的感染和擴散。
細菌和病毒的無菌室要分開,所用器材要固定,不得交換使用。使用有毒化學試劑的實驗室應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如排毒氣櫥),毒品和危險物品(如同位素)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等應有特殊的規定。
事實上,沒有一個實驗室能夠選擇或規定它所接受的被檢材料應含有什麽樣的微生物。恰恰就是這些想象不到的微生物常常發生危險。有些病原微生物,如結核杆菌、布氏杆菌、B型肝炎病毒等,引起實驗室感染的危險性較其他微生物大很多,因此,接受和分發被檢樣品需要由有經驗和受過訓練的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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