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麵亞種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WS/T 12—1996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麵亞種食物中毒的診斷標準、判定原則和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判定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麵亞種食物中毒。
2 引用標準
GB/T 4789.29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麵亞種的檢驗
GB 14938 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技術處理總則
3 診斷標準
3.1 流行病學特點
3.1.2 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麵亞種食物中毒多發生在夏、秋季節,食品因潮濕、陰雨天氣,貯存不當變質。
3.1.3 中毒與進食量多少有關,未食用者不發病。
3.2 臨床表現
3.2.1 發病急,潛伏期多數為2~24h。
3.2.2 主要症狀為上腹部不適,惡心、嘔吐(嘔吐物為胃內容物,重者呈咖啡色樣物),輕微腹瀉、頭暈、全身無力,重者出現黃疸、肝腫大、皮下出血、嘔血、血尿、少尿、意識不清、煩躁不安、驚厥、抽搐、休克。一般無發熱。
3.3 實驗室診斷
3.3.1 按GB/T 4789.29進行檢驗。
3.3.2 從可疑中毒食品中檢出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麵亞種。
3.3.3 從可疑中毒食品或菌株培養物中檢出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麵亞種的代謝產物——米酵菌酸。
3.3.4 動物(小鼠)試驗具有毒性。
4 判定原則
4.1 符合本菌的流行病學與臨床表現。
4.2 實驗室檢驗各項指標的檢定結果符合3.3.2、3.3.3和3.3.4的要求。
4.3 不符合3.3.3要求的,不能判定為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麵亞種食物中毒,按GB 14938執行。
5 處理原則
5.1 立即停止進食可疑中毒食品。
5.2 及時搶救中毒患者,催吐、洗胃、清腸,並根據症狀的輕重予以對症治療。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衛生部衛生監督司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秀梅、孟昭赫。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