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微生物實驗室是一類有設施的機構,通過對人體種種物質進行微生物學檢查,為診斷、預防、治療疾病提供信息,為評價人類健康、解釋檢驗結果或建議作進一步檢查等谘詢服務[1]。
由於病原微生物可通過直接感染或間接感染方式對健康人體造成切實的或潛在的危害,世界衛生組織(WHO)根據微生物的致病性、感染與傳染的嚴重程度、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有無將其生物危害分為1~4組,為確保操作人員,周圍環境不被微生物感染或汙染,從事上述生物危害病原體檢驗或研究的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也分1~4組[biologtcal safety level(BSL)-1~BSL-4]。
根據微生物實驗室開展工作的性質、接觸的病原體生物危害程度、采取生物安全措施的不同分為4類:第一類為基礎實驗室,從事基礎教學與研究,接觸1級生物危害微生物,即接觸不引起人或動物疾病的細菌、真菌、病毒等生物因子,如枯草杆菌、犬肝炎病毒等。這類實驗室屬於1級生物安全實驗室(BSL-1),隻需開放式長形工作台和好的微生物操作技術。第2類也為基礎實驗室,從事實驗健康服務、診斷、研究、接觸2級生物危害微生物,即引起人動物發病但不會引起嚴重危害的病原體。實驗室感染後不導致嚴重疾病,具有有效的治療和預防方法,傳播風險有限,如乙型肝炎病毒、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沙門菌、弓形體等。該類實驗室屬於2級生物安全實驗室(BSL-2),除了開放式長形工作台還應配置生物安全櫃。實驗室應有生物危害標記,操作人員應身著防護服,有好的微生物操作技術,第3類為遏製實驗室,從事特殊診斷與服務,接觸3級生物危害微生物,即引起人或動物嚴重疾病但通常不因偶然在個體間傳播,有治療方法的病原體,如結核分枝杆菌、真菌、聖路易斯腦炎病毒等,這樣的實驗室屬於3級生物安全實驗室(BSL-3),需要生物安全櫃和其他操作所需的基本裝置,實驗室應有生物危害標記,操作人員身著特殊防護服,有好的微生物操作技術。人員進入受限,實驗室內有定向氣流。第4類為嚴格遏製實驗室。從事危險病原體操作。接觸4級生物危害微生物,即引起人類或動物非常嚴重的疾病,能在人與人、人與動物之間造成傳播,尚無有效治療和預防方法的病原體,如愛博拉病毒,砂粒病毒等。這種實驗室屬於4級生物安全實驗室(BSL-4),應有配套的生物安全櫃,人員身著帶正壓的連衣褲,實驗室空氣經過濾,配備帶雙門的高壓滅菌器,除了三級防護措施外,人員進入實驗室時,應經過密封的過渡艙,離開時應經風淋,生物廢棄物應經特殊處理[2~4]。
一、臨床微生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要求
醫院檢驗科臨床微生物實驗室從事來自患者呼吸道、腸道、泌尿生殖道等部位標本病原體的分離培養、腸道、泌尿生殖道等部位標本病原體的分離培養,接觸危險程度不同的微生物,完成疾病的診斷與治療,負責健康體檢等。根據工作性質屬於BSL-2實驗室(結核菌或真菌的檢驗工作可在BSL-2實驗室中二級外排式生物安全櫃中進行),按照WHO規定或我國國家標準[1]對BSL-2實驗室的生物安全要求如下。
1.實驗室設計要求[2,3]設計實驗室時,除了遵循國家的、地方的有關實驗室建築安全標準規定外,應著重考慮生物安全問題:例如,從事大量的和/或含高濃度微生物工作時氣溶膠形成的問題;實驗室設備過多造成的擁護或空間狹小,大件設備維修與保養難以進行;節肢動物或齧齒動物橫行造成的環境汙染;實驗室人員進出、特殊標本檢驗、有毒試劑使用等工作流程問題。按照BSL-2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要求,應從功能上劃分清潔區和汙染區,將采樣區、分析區、管理區清楚地區分,有進行實驗的工作區域,有休息攝食的地方;有接受、處理標本的場所,有處置生物廢棄物的設施環境,有安放實驗設備、壓縮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機溶劑,檢驗耗材的空間,實驗室麵積應滿足工作需要,方便打掃保潔,保證安全。
2.實驗室裝備 實驗室的牆、天花板、地麵應光滑,易於清洗;管道應避免暴露,照明應適合每一項操作,避免反光帶來的幹擾;工作台麵應耐酸堿、有機溶劑腐蝕,耐中等以上的溫度,防液體滲透,可消毒。實驗用的凳子、櫃子及相關設備應牢固,相互間留置的空隙要方便打掃;實驗室的木門應有防火級別並可安全關閉,門上鑲嵌可視窗,每個試驗室,特別是在出門外應有洗手池,水龍頭開關應設計成用肘部或腳操作,保證實驗室能用上優質的試劑水,實驗用水與飲用水供排放管道,汙水排放前應作消毒處理,實驗室應考慮機械性通氣係統,提供不循環的向內氣流,假如辦不到,應考慮開窗,這時應安裝防節肢動物出入的紗窗,室內溫度應控製在令工作人員感到舒適的程度,實驗室的同一幢樓中應有高壓滅菌器,要有來火器,附近應緊急噴淋設備和洗眼裝置,以保證緊急發問發生時可以立即處理,應有可靠的供電係統和緊急情況下供電的裝置,保證溫箱,冰箱,生物安全櫃等基本設備用電,走廊上應有緊急情況下方便疏散的照明燈,在工作場所之外提供實驗室人員攝食的休息的地方,提供放置工作人員外衣或生活物品的設施。
3.實驗室常用安全設備和器材 實驗室所用的安全設備器材應能防滲、抗腐、滿足結構需要,避免銳角、毛口,不穩定或用玻璃類易碎材料製成,防止或限製操作者與感染 性物質接觸,方便操作,易於維護,清洗、消毒。常用的實驗設備如:生物安全櫃、電子爐、塑料接種環、塑料平皿、移液器、帶螺旋蓋的試管、試劑瓶、安定密封的離心杯、壓力蒸汽菌鍋、桌麵型或移動型生物廢物箱。
4.個人防護 在實驗室,可根據操作需要穿著工作服,必要時穿著背開式罩衫等防護服,防液滴飛濺時,應穿防水的長工作服,必要時加外塑料圍裙,離開實驗室時應脫去工作服並留在實驗室內。限製在實驗室以外的場所(休息室、圖書館、辦公室、廁所等)穿工作服。穿過的工作服應定期理換,被汙染的工作服應立即更換,先消毒滅菌後再洗滌。一次性使用的工作服也應先消毒再丟棄,工作服不應與生活服務裝放在同一衣櫃中。接觸血液、感染性物質、動物、汙染表麵或設備的操作,宜戴大小合適,柔軟舒適的手套。可能發生感染材料溢出,濺出的操作,應戴2副手套。穿戴前檢查有無破損、汙染。操作完畢或離開實驗室,接觸幹淨區域前應摘手套,防止汙染其他表麵或環境。一次性手套 得清洗和再次使用。在實驗室,應穿舒適、防滑、防滲不露腳步趾的鞋。在特定區域操作時應穿特殊的鞋。當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而必須采取外部操作時,為防止實驗材料中液體飛濺或霧化、實習顆粒撞擊、紫外線灼傷等造成的傷害。應戴口罩、護目鏡、麵罩或其他個體呼吸保護用品,防濺出的保護裝置、處理隱形眼鏡,長發必須束在腦後,操作人員不佩戴戒指、手鐲、腕表、耳環等。接觸可能或具有傳染性物質後,操作人員及接觸過實驗室設備的參觀者離開實驗室前均應洗手。操作人員及接觸過實驗室設備的參觀者離開實驗室前均應洗手,除此之外,進食前、接觸患者前後、入廁前後應洗手,某些不設洗滌槽的地方應用無水產品洗手。
5.樣品運輸 向實驗室提交樣品的所有場所都應接受實驗人員的指導和指令。運送時嚴防對人員、環境的汙染。無論在室內或室外運輸,均應按照有關傳染性物品安全運輸的規定,將樣品放在可靠、安全、防漏的容器中運輸。
6.操作要求 所有的操作應降低氣溶膠或泡沫的生成,這類操作應在二級生物安全櫃內完成。感染性材料的離心操作應使用安全的離心杯,或密封的離心機轉子,在生物安全櫃中開戶、裝載或關閉感染性材料。禁止用嘴吸取液要,除了注射藥物或從動物體內抽吸液體以外,不應使用注射器。發生注體濺出,溢出等事故時應立即向高年資人員報告,及時處理並對事故的發生與處理作記錄。
7.生物廢棄處置 生物廢物是指經實驗分析後被丟棄的含有已知或未知的微生物材料。健康體檢者的檢驗材料即使證明無汙染也不應作為生活垃圾丟棄。實驗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汙染材料可高壓滅菌後焚燒或直接焚燒;可反複利用的已被汙染的材料應選擇先消毒再高壓滅菌或直接高壓來菌。滅菌後的材料經洗滌、幹燥、包紮、再滅菌後使用,不提倡用幹熱法處理生物廢物,用微波、紫外線、離子輻射等方法處理也不合適。每個實驗室的工作台上或角落中應有盛放實驗廢棄材料的防漏容器。根據需要,有的容器中含規定濃度的新鮮配製的消毒液(如次氯酸鈉、石碳酸複合物、表麵活性劑等),將需要消毒的物品作用一段時間後再放入轉送容器中,送去高壓滅菌或焚燒。盛放生物廢物的容器應加蓋、防滲、可消毒、可清洗。禁止用手對任何利器進行折彎、剪斷、折斷、重新戴套或直接從注射器上取下針頭。用過的針頭和其他汙染銳器如刀片、破碎的玻璃等物品應集中放在一個帶蓋的耐紮容器中,等容器裝滿三分之二時,應先高壓再焚燒或直接焚燒。含利器的容器不該作為生活垃圾掩埋。注射器的針頭不應從丟棄的注射器上取下後再次使用。
二、生物安全管理[2,3]
1.組織與人員職責 具有臨床實驗室的單位應成立一個由高層管理人員為首的生物安全委員會,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參觀者的生物安全負責;製訂和修改生物安全管理計劃,保證計劃的貫徹實施並進行安全檢查。實驗室應任命一位有經驗並能勝任的人作為安全員,協助管理層工作。安全員負責提交生物安全計劃和培訓計劃,對實驗室的生物安全提出建議和指導,對微生物危害性作評估,監督操作過程中的生物安全,及時發現隱患,提出解決方案。
2.生物安全手冊 實驗室應編寫生物安全手冊,內容包括:(1)評估實驗室中接觸的微生物的危害級別;(2)標準或特殊安全操作規程;(3)人個防護要求;(4)意外發生時緊急處理程序;(5)生物廢物處置方法;(6)實驗設備安全消毒程序;(7)內務管理製度;(8)員工培訓方法和記錄。編製的生物安全手冊應方便員工獲取、閱讀並遵照執行。
3.內務管理 在實驗室入口明顯位置張貼國際統一的生物危險標誌並表明實驗室生物安全級別,出口處應有發光指標標誌。保證工作區域整潔有序。非實驗室有關人員和物品不得進入實驗室,外來參觀、進修或合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前應得負責人允許。實驗室內禁止吸煙、攝食、飲水或其他與實驗無關的活動,實驗設備維護或運出修理前進行消毒。
4.事故處理和報告 實驗室應製定報告危險隱患或事故發生的程序。所有的報告以文件形式保存,對事故原因、經過、處理及預防作詳細說明。
5.培訓 在臨床微生物實驗工作的人員必須是受過專業教育的技術人員,必須清楚地了解工作中存在潛在微生物的種類與危害級別,自願從事實驗室工作,接受安全教育,遵守生物安全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為防止出現差錯,事故、避免操作人員獲得實驗感染實驗室高級人員必須經常地、定期地對的有員工進行培訓,保證每個人有好的微生物操作技術,有識別和控製生物危害因子的能力,掌握接觸病原微生物後預防感染的方法,新進人員工作前應熟悉操作規程,在高年資人員指導下工作一段時間,通過崗位培訓考核後方可獨立工作,生物安全培訓的內容包括:告知員式取自人體的各種標本中具有可能的潛在感染物質,操作中存在的特別危害與潛在危害,例如使用接種環,刮瓊脂平板、吸帶菌液體、製作細菌塗片、打開培養物等操作會產生氣溶膠、有吸入病原體的危險;使用注射器等銳器可致表皮破損。病原微生物可通過皮膚黏膜引起感染等,讓他們了解生物安全的具體內容。強調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重要性。必須對新進人員作有關病原微生物學理論和技術的培訓,以便他們掌握無力操作技術和個人防護知識。
6.健康監測 實驗室負責人應保證每一位操作人員有健康監測的機會,從而監測實驗感染得的疾病,具體做法如下:人員應職前進行體檢,對接觸2級危害性微生物的人員最好作臨床檢查及血清血檢查,操作人員健康時,采集其血液按規定貯存,提供有效的主動或被動免疫,對孕婦等易感者免於接觸或從事高度生物危險性操作作出規定,實驗室發和事故和員工生病時應立即報告,以實驗室獲得性感染的個人作早期檢查,需要時應向每個人提供醫學評價、疾病監測和治療,有關記錄應存檔。
摘自:《檢驗醫學》2005年20卷第3期 作者婁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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