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的基本要求
1.1 一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1.1.1安全設備和個體防護
1.1.1.1 一般無須使用生物安全櫃等專用安全設備。
1.1.1.2 工作人員在實驗時應穿工作服,戴防護眼鏡。
1.1.1.3 工作人員手上有皮膚破損或皮疹時應戴手套。
1.1.2 實驗室設計和建造的特殊要求
1.1.2.1 每個實驗室應設洗手池,宜設置在靠近出口處。
1.1.2.2 實驗室圍護結構內表麵應易於清潔。地麵應防滑、無縫隙,不得鋪設地毯。
1.1.2.3 實驗台表麵應不透水,耐腐蝕、耐熱。
1.1.2.4 實驗室中的家具應牢固。為易於清潔,各種家具和設備之間應保持生物廢棄物容器的台(架)。
1.1.2.5 實驗室如有可開啟的窗戶,應設置紗窗。
1.2 二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1.2.1 安全設備和個體防護
1.2.1.1 可能產生致病微生物氣溶膠或出現濺出的操作均應在生物安全櫃(II級生物安全櫃為宜)或其他物理抑製設備中進行,並使用個體防護設備。
1.2.1.2 處理高濃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必須在生物安全櫃(II級生物安全櫃為宜)或其他物理抑製設備中進行,並使用個體防護設備。
上述材料的離心操作如果使用密封的離心機轉子或安全離心杯,且它們隻在生物安全櫃中開閉和裝載感染性材料,則可在實驗室中進行。
1.2.1.3 當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而必須采取外部操作時,為防止感染性材料濺出或霧化危害,必須使用麵部保護裝置(護目鏡、麵罩、個體呼吸保護用品或其他防濺出保護設備)。
1.2.1.4 在實驗室中應穿著工作服或罩衫等防護服。離開實驗室時,防護服必須脫下並留在實驗室內。不得穿著外出,更不能攜帶回家。用過的工作服應先在實驗室中消毒,然後統一洗滌或丟棄。
1.2.1.5 當手可能接觸感染材料、汙染的表麵或設備時應戴手套。如可能發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濺出,宜戴兩副手套。不得戴著手套離開實驗室。工作完全結束後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1.2.2 實驗室設計和建造的特殊要求
1.2.2.1 生物安全防護二級實驗室必須滿足本標準6.1.2中各款的要求。
1.2.2.2 應設置實施各種消毒方法的設施,如高壓滅菌鍋、化學消毒裝置等對廢棄物進行處理。
1.2.2.3 應設置洗眼裝置。
1.6.2.2.4 實驗室門宜帶鎖、可自動關閉。
1.2.2.5 實驗室出口應有發光指示標誌。
1.2.2.6 實驗室宜有不少於每小時3~4次的通風換氣次數。
1.3.2 實驗室設計和建造的特殊要求
1.3.2.1 選址
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可與其他用途房屋設在一棟建築物中,但必須自成一區。該區通過隔離門與公共走廊或公共部位相隔。
1.3.2.2 平麵布局
a)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的核心區包括實驗間及與之相連的緩衝間。
b)緩衝間形成進入實驗間的通道。必須設兩道連鎖門,當其中一道門打開時,另一道門自動處於關閉狀態。如使用電動連鎖裝置,斷電時兩道門均必須處於可打開狀態。在緩衝間可進行二次更衣。
c)當實驗室的通風係統不設自動控製裝置時,緩衝間麵積不宜過大,不宜超過實驗間麵積的八分之一。
d)Ⅱ級或Ⅲ級生物安全櫃的安裝位置應遠離實驗間入口,避開工作人員頻繁走動的區域,且有利於形成氣流由“清潔”區域流向“汙染”區域的氣流流型。
1.3.2.3 圍護結構
a)實驗室(含緩衝間)圍護結構內表麵必須光滑耐腐蝕、防水,以易於消毒清潔。所有縫隙必須加以可靠密封。
b)實驗室內所有的門均可自動關閉。
c)除觀察窗外,不得設置任何窗戶。觀察窗必須為密封結構,所用玻璃為不碎玻璃。
d)地麵應無滲漏,光潔但不滑。不得使用地磚和水磨石等有縫隙地麵。
e)天花板、地板、牆間的交角均為圓弧形且可靠密封,施工時應防止昆蟲和老鼠鑽進牆腳。
1.3.2.4 通風空調
a)必須安裝獨立的通風空調係統以控製實驗室氣流方向和壓強梯度。該係統必須確保實驗室使用時,室內空氣除通過排風管道經高效過濾排出外,不得從實驗室的其他部位或縫隙排向室外;同時確保實驗室內的氣流由“清潔”區域流向“汙染”區域。進風口和排風口的布局應使實驗區內的死空間降低到最小程度。
b)通風空調係統為直排係統,不得采用部分回風係統。
c)環境參數:相對於實驗室外部,實驗室內部保持負壓。實驗間的相對壓強以-30Pa~-40Pa為宜,緩衝間的相對壓強以-15Pa~-20Pa為宜。實驗室內的溫、濕度以控製在人體舒適範圍為宜,或根據工藝要求而定。實驗室內的空氣潔淨度以GB 50073—2001《潔淨廠房設計規範》中所定義的七級至八級為宜。實驗室人工照明應均勻,不眩目,照度不低於500lx。
d)為確保實驗室內的氣流由“清潔”區域流向“汙染”區域,實驗室內不應使用雙側均勻分布的排風口布局。不應采用上送上排的通風設計。由生物安全櫃排出的經內部高效過濾的空氣可通過係統的排風管直接排至大氣,也可送入建築物的排風係統。應確保生物安全櫃與排風係統的壓力平衡。
e)實驗室的進風應經初、中、高效三級過濾。
f)實驗室的排風必須經高效過濾或加其他方法處理後,以不低於12m/s的速度直接向空中排放。該排風口應遠離係統進風口位置。處理後的排風也可排入建築物的排風管道,但不得被送回到該建築物的任何部位。
g)進風和排風高效過濾器必須安裝在實驗室設在圍護結構上的風口裏,以避免汙染風管。
h)實驗室的通風係統中,在進風和排風總管處應安裝氣密型調節閥門,必要時可完全關閉以進行室內化學熏蒸消毒。
i)實驗室的通風係統中所使用的所有部件均必須為氣密型。所使用的高效過濾器不得為木框架。
j)應安裝風機啟動自動聯鎖裝置,確保實驗室啟動時先開排風機後開送風機。關閉時先關送風機後關排風機。
k)不得在實驗室內安裝分體空調器。
1.3.2.5 安全裝置及特殊設備
a)必須在主實驗室內設置Ⅱ級或Ⅲ級生物安全櫃。其安裝位置應滿足6.3.2.5 d)中的要求。
b)連續流離心機或其他可能產生氣溶膠的設備應置於物理抑製設備之中,該裝置應能將其可能產生的氣溶膠經高效過濾器過濾後排出。在實驗室內所必須設置的所有其他排風裝置(通風櫥、排氣罩等)的排風均必須經過高效過濾器過濾後方可排出。其室內布置應有利於形成氣流由“清潔”區域流向“汙染”區域的氣流流型。
c)實驗室中必須設置不產生蒸汽的高壓滅菌鍋或其他消毒裝置。
d)實驗間與外部應設置傳遞窗。傳遞窗雙門不得同時打開,傳遞窗內應設物理消毒裝置。感染性材料必須放置在密閉容器中方可通過傳遞窗傳遞。
e)必須在實驗室入口處的顯著位置設置壓力顯示報警裝置,顯示實驗間和緩衝間的負壓狀況。當負壓指示偏離預設區間必須能通過聲、光等手段向實驗室內外的人員發出警報.可在該裝置上增加送、排風高效過濾器氣流阻力的顯示。
f)實驗室啟動工作期間不能停電。應采用雙路供電電源。如難以實現,則應安裝停電時可自動切換的後備電源或不間斷電源,對關鍵設備(生物安全櫃、通風櫥、排氣罩以及照明等)供電。
g)可在緩衝間設洗手池:洗手池的供水截門必須為腳踏、肘動或自動開關。洗手池如設在主實驗室,下水道必須與建築物的下水管線分離,且有明顯標誌。下水必須經過消毒處理。洗手池僅供洗手用,不得向內傾倒任何感染性材料。供水管必須安裝防回流裝置。不得在實驗室內安設地漏。
1.3.2.6 其他
a)實驗台表麵應不透水,耐腐蝕、耐熱。
b)實驗室中的家具應牢固。為易於清潔,各種家具和設備之間應保持一定間隙。應有專門放置生物廢棄物容器的台(架)。家具和設備的邊角和突出部位應光滑、無毛刺,以圓弧形為宜。
c)所需真空泵應放在實驗室內。真空管線必須裝置在線高效過濾器。
d)壓縮空氣等鋼瓶應放在實驗室外。穿過圍護結構的管道與圍護結構之間必須用不收縮的密封材料加以密封。氣體管線必須裝置在線高效過濾器和防回流裝置。
e)實驗室中應設置洗眼裝置。
f)實驗室出口應有發光指示標誌。
g)實驗室內外必須設置通訊係統。
h)實驗室內的實驗記錄等資料應通過傳真機發送至實驗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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