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采樣
錄入時間:2011-5-10 1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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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的目的和意義
- 便於食品衛生質量監督管理
- 鑒別食品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質。
- 為新產品、新資源利用、新食品化工產品、新工藝投產前進行衛生鑒定。
樣品的種類
- 大樣,就是一整批;
- 中樣,是從樣品中各部分取得的混合樣品,一般為200g;
- 小樣,也稱檢樣,做分析用的,一般為25g。
采樣的一般步驟
采樣前調查→現場觀察→確定采樣方案→采樣 →樣品封存 →開具采樣證明
采樣的要求
1)嚴格遵守樣品采集的操作規程。
2)所采樣品必須具有代表性。
3)采樣操作要防止汙染,防止變質、損壞、丟失。
4)不得加入防腐劑、固定劑等。
5)樣品采集和現場測定必須有二人以上參加 。
常用的取樣方案
① ICMSF取樣方案;
② 美國FDA的取樣方案;
③ 世界糧農組織(FAO)取樣方案;
④ 我國的食品取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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