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吞噬細胞有大、小兩種。小吞噬細胞是外周血中的中性粒細胞。大吞噬細胞是血中的單核細胞和多種器官、組織中的巨噬細胞,兩者構成單核吞噬細胞係統。
當病原體穿透皮膚或粘膜到達體內組織後,吞噬細胞首先從毛細血管中逸出,聚集到病原體所在部位。多數情況下,病原體被吞噬殺滅。若未被殺死,則經淋巴管到附近淋巴結,在淋巴結內的吞噬細胞進一步把它們消滅。淋巴結的這種過濾作用在人體免疫防禦能力上占有重要地位,一般隻有毒力強、數量多的病原體才有可能不被完全阻擋而侵入血流及其它髒器。但是在血液、肝、脾或骨髓等處的吞噬細胞會對病原體繼續進行吞噬殺滅。
以病原菌為例,吞噬、殺菌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即吞噬細胞和病菌接觸、吞入病菌、殺死和破壞病原菌。吞噬細胞內含有溶酶體,其中的溶菌酶、髓過氧化物酶、乳鐵蛋白、防禦素、活性氧物質、活性氮物質等能殺死病菌,而蛋白酶、多糖酶、核酸酶、脂酶等則可將菌體降解。最後不能消化的菌體殘渣,將被排到吞噬細胞外。
細菌被吞噬在吞噬細胞內形成吞噬體;溶酶體與吞噬體融合成吞噬溶酶體;溶酶體中多種殺菌物質和水解酶將細菌殺死並消化;菌體殘渣被排出細胞外。
病菌被吞噬細胞吞噬後,其結果根據病菌類型、毒力和人體免疫力不同而不同。化膿性球菌被吞噬後,一般經5~10分鍾死亡,30~60分鍾被破壞,這是完全吞噬。而結核分枝杆菌、布魯氏菌、傷寒沙門氏菌、軍團菌等,則是已經適應在宿主細胞內寄居的胞內菌。在無特異性免疫力的人體中,它們雖然也可以被吞噬細胞吞入,但不被殺死,這是不完全吞噬。不完全吞噬可使這些病菌在吞噬細胞內得到保護,免受機體體液中特異性抗體、非特異性抗菌物質或抗菌藥物的有害作用;有的病菌尚能在吞噬細胞內生長繁殖,反使吞噬細胞死亡;有的可隨遊走的吞噬細胞經淋巴液或血流擴散到人體其它部位,造成廣泛病變。此外,吞噬細胞在吞噬過程中,溶酶體釋放出的多種水解酶也能破壞鄰近的正常組織細胞,造成對人體不利的免疫病理性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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