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黴
(一)分類:子囊菌綱和半知菌類。
(二)分布:廣布於空氣、土壤(桔皮常見)。
(三)形態:菌絲分隔,形態與曲黴相似,但孢子牛惠呈掃帚狀,無頂囊和足細胞,藍綠色。
(四)繁殖:產分生孢子(無性)有的也進行有性生殖。
(五)用途:
(1)生產青黴素(產黃青黴,點青黴)少數生產有機酸。
但是它對人類的危害和威脅也應予高度重視。黴菌的營養來源主要是糖類和少量氮非生物鹽類等。極易在含糖的食品(餅幹、麵包)和各種穀物、水果上生,還引起衣物、器材、工業原料黴變。據統計,全世界平均每年由於黴變而不能食(飼)用的穀物約占2%,這是一筆相當驚人的經濟損失,尤其穀物收割季節,若遇上陰雨襲擊,往往造成毀滅性的災害近年不斷發現。黴菌能產生多種毒素。嚴重威脅人畜健康。到目前為止,已知黴菌毒素達100種以上。可大致分為肝髒毒、神經毒、腎髒毒、光過敏性皮炎物質及其他五類。
黃曲黴毒素:
其中毒性最強者是由黃曲黴菌產生的黃曲黴毒素。①日本的黃變米中毒②英國火雞X病③蘇聯醉穀病食物中毒性白血球缺乏病。
1、發現:1960年英國倫敦附近養雞廠中,十萬隻火雞相繼於數日內死亡。追蹤調查獲知,係食用了汙染了黴菌的花粉所致。以後查明了是黃曲黴菌。
2、黃曲黴毒素的毒性(B1、B2、G1、G2、M、P以及衍生物共十多種)
黃曲黴毒素是劇毒物,也是致癌物。其毒性為氰化10倍,砒霜的68倍。黃曲黴毒素B1的半數致死量為0.294mg/kg,按毒理學規定標準凡<1 mg/kg者即屬特劇毒物。
黃曲黴毒素經動物實驗表明為強致癌物,靶器官為肝髒,亦能引起胃腸病變。動物致肝癌有效劑量比較,黃曲黴毒素B1為每天10微克,二甲基保氫茶為每天9000微克,亞硝胺為每天>50微克,流行病學調查獲知,食物中汙染黃曲黴毒素高的地區,其肝癌發病率亦高。
3、黃曲黴毒素的產生菌
能產生黃曲黴毒素的產生菌主要為黃曲黴及寄生曲黴、黑曲黴等多種曲黴,桔青黴菌、可變青黴菌亦能。
產黃曲黴毒素的真菌侵染糧穀的範圍極廣。尤以玉米、花生、(豆油)最常見,大米、小米、高粱次之。
4、黃曲黴毒素的理化性質
黃曲黴毒素B1是真菌毒素中最穩定的一種。它耐高溫,200℃亦不被破壞;高壓滅菌121℃下經兩小時僅破壞1/3—1/4,4小時破壞分子1/2。紫外線照射亦不能破壞此毒素。黃曲黴毒素耐酸性,隻有PH在9—10的堿性條件下可迅速分解。次氯酸鈉、氯氣、NH3、H2O2、SO2等可使之破壞。
另外,多種細菌對黃曲黴毒素有降解能力。某株橙黃色杆菌經12小時可去除該毒素86%。有人將枯草杆菌接入被汙染的玉米粉,培養48小時後,以玉米粉喂豬,試驗3個月未發生中毒症狀,而對照組中,豬肝髒纖維化。1979年,有人報道,將多種菌聯合作用,可使黃曲黴毒素去除率達85。6—100%。
5、黃曲黴毒素的防治措施
鑒於黃曲黴毒素的嚴重危害性,許多國家製定了所允許的黃曲黴毒素含量標準。世界衛生組織於1966年訂為含量上限30微克/千克,1970年降為20微克/千克,1975年再降為15微克/千克,我國標準是:玉米、花生油、花生不得超過20微克/千克;大米及其他食油不得超過10微克/千克,其它食品、豆類、糧食不得超過5微克/千克,嬰兒代乳食品不得撿出。
(1)預防措施
可從糧穀作物的生長、收獲、貯藏、加工、運輸一係列環節中防止黴菌的汙染及共滋生。穀物含水量<13-14%花生含水量應<8-9%貯存場所的溫度應<70-75%。並使用化學藥物好,磷化鋁、磷化鋅等防止黴菌長生並抑製其產毒。
(2)黃曲黴毒素的去除
方法較多:①排除破碎的花生粒。②活性碳吸附。③大米黃-60-80%存在於米糖中,淘洗去除。④用強堿處理成毒 品如堿片煉花油,使原含量60ug/kg毒素不能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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