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衛生規範2007
計算方法:先點數每個平板上生長的黴菌和酵母菌菌落數,求出每個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判斷結果時,應選取菌落數在5-50個範圍內的平皿,乘以稀釋倍數後,即為每g(或每ml)檢樣中所含的黴菌和酵母菌數,其它範圍內的菌落數報告應參照菌落總數的報告方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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