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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實驗室質控準則-2



錄入時間:2008-10-20 10:10:37 來源:青島betway必威西汉姆联

   
     設備/儀器要求總則
滿足開展相關檢測項目的要求。
製定相關設備/儀器的作業指導書。
設備/儀器的檢定校準,特別室新購儀器的檢定。設備/儀器分別以送檢、送校、自檢、自校表示其所檢定的狀態。。
設備/儀器的運行檢查計劃。
設備/儀器的運行狀況及適用記錄
維修後設備/儀器的再校準或檢查,並具有完整的檢查記錄。
 設備控製和程序
微生物檢驗常用需監控的設備和儀器
1培養箱(生化培養箱或CO2培養箱等)、幹燥箱、高壓滅菌鍋、淨化工作台、pH計、 冰箱,(低溫冰箱或冷櫃)溫度計、紫外燈、顯微鏡、離心機、天平、。
2小計量容器
3微生物測定儀器、微生物檢定儀器、空氣采樣器、酶標儀專用等。
 溫度計
實驗室必須要有工作溫度計和參照溫度計。
工作溫度計:用於日常溫度檢查。
參照溫度計:用於校正工作的溫度計。
溫度計運行檢查:一般可采用一次/半年的運行檢查。
日常檢查、校準檢查、運行檢查等都應做好相應的技術記錄。
  培養箱、水浴箱和冰箱的溫度控製
根據培養物性質及溫度要求,培養箱應分別設置(以用途和溫度分)
培養箱的溫差要求,一般顯示值與實測值相差不大於±1℃,箱體內各點溫差(內部的溫度均衡性)以及溫度波動同樣不大於±1℃。
溫度監控方法:可將工作溫度計置甘油中,放入待測箱體內,觀察工作溫度計的溫度,最好1-2次/天監控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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