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途徑獲得的標準菌株
對於從菌種保藏中心或經認證的商業機構購買的標準菌株,要以原始的包裝形式進行保藏,複蘇和使用應按照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進行。
實驗室製備的標準菌株的保藏
用於質量控製或性能測定的標準儲備菌株在保存和使用時應注意避免交叉汙染,減少菌株突變或發生典型的性能變化;標準儲備菌株應製備多份,並采用超低溫( -70℃ )或凍幹的形式保存;測試菌株在每種培養基上的生長特性應全部文件化。
工作菌株
工作菌株由凍幹或超低溫保存的標準儲備菌株製備。轉接操作時要注意避免標準菌株可能發生的交叉汙染和菌株的退化。製備工作菌株時,應將參考原株轉接到多份非選擇培養基中培養,得到穩定期的菌株。
對於商品化的保藏菌株必須嚴格按照廠商的說明執行。
注:工作菌株不能再傳代。但工作菌株如果處理或儲存得當[即不存在交叉汙染和(或)在一周內不退化],則可以多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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