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樣品的接受和識別 (1)對送檢樣品的完整性和檢測要求的適宜性進行驗收;核對和記錄品名、規格、批號、生產單位等信息;加貼樣品標識,標識內容:唯一性編號和狀態(待檢、在檢、檢畢、留樣),並進行逐一登記。保持樣品識別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2)檢驗前如發現樣品有不符合處或資料有疑問時,應及時與收檢處或委托方聯係,取得說明後再進行檢測或退檢。不能將疑問帶入檢驗中。
2.樣品的貯存和保管 (1)應有適宜的樣品貯存場所存放樣品。微生物樣品宜存放在陰涼幹燥處,需要冷藏的樣品應置冰箱保存,並嚴格監控、記錄存放的環境溫、濕度。(2)樣品在傳遞、檢驗過程中應妥善保管,避免損壞和丟失,如有意外或丟失,應予以說明和追查責任。(3)注意按留樣管理規定和微生物穩定要求做好留樣保管和環境監控記錄。
3.樣品檢驗前的處理 (1)實驗準備時,脫去樣品外包裝,用適宜防水筆將樣品唯一性標識轉移到樣品的最小包裝或容器上,以防止檢驗過程中發生混淆。(2)樣品送入無菌室前,應用適宜消毒溶液對其外表麵進行消毒處理、在物流中經紫外線照射30min後進入無菌室。(3)檢驗中注意及時將樣品的唯一性編號傳遞到每一步驟的容器上,保證實驗結果的唯一性和正確性。
4.樣品的保密與安全 保護客戶的機密和利益,對樣品、附件、有關信息各級人員應負有保持其完好性和機密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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