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數檢驗:根據給定的技術標準,將單位產品簡單地分成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的檢驗;或是統計出單位產品中不合格數的檢驗。前一種檢驗又稱“計件檢驗”;後一種檢驗又稱“計點檢驗”。
2、計量檢驗:根據給定的技術標準,將單位產品的質量特性(如長度、重量等)用連續尺度測量出具體數值並與標準對比的檢驗。
3、單位產品:為實施抽樣檢驗而劃分的單位體或單位量。
4、檢驗批:作為檢驗對象而匯集起來的一批產品,也稱交檢批。一個檢驗批應有基本相同的製造條件一定時間內製造出來的同種單位產品構成。
5、批量:指檢驗批中單位產品的數量。
6、不合格:在抽樣檢驗中,不合格是指單位產品的任何一個質量特性不符合規定要求;
7、不合格品:有一個或一個以上不合格的單位產品,稱為不合格品;
8、抽樣方案:規定了每批應檢驗的單位產品數(樣本量或係列樣本量)和有關接受準則(包括接受數、拒收數、接收常數和判斷規則等)的一個具體方案;
9、抽樣計劃:一組嚴格度不同的抽樣方案和轉換規則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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