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場上頗為流行的“蘆薈熱”,衛生部等6部局日前發布了一則公告,要求從今年9月1日起,蘆薈產品必須標注出“本品添加蘆薈,孕婦與嬰幼兒慎用”的字樣。
專家表示,蘆薈是屬於苦寒類藥物,不同體質的人使用蘆薈會產生不同的效果,消費者不應盲目大量、長期使用或食用蘆薈產品。
據了解,在衛生部等6部局發布的《關於含庫拉索蘆薈凝膠食品標識規定的公告》中稱,蘆薈產品中僅有庫拉索蘆薈凝膠可用於食品生產加工。新資源食品庫拉索蘆薈凝膠來源於庫拉索蘆薈葉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膠肉,是以庫拉索蘆薈葉片為原料,可用於各類食品,每日食用量應不大於30克。但是,孕婦、嬰幼兒不宜食用。
近年來,蘆薈治病、美容被熱炒,有的飯店也將蘆薈擺上了餐桌。在日本有蘆薈墨魚炒番茄、蘆薈炒蛋、蘆薈涼拌菜、蘆薈麵條等。我國也有火腿燉蘆薈、火腿扣蘆薈、四寶蘆薈湯等。
“藥學研究成果表明,蘆薈的確是具有清熱、解毒的作用,尤其在美容等方麵有一定獨特的效用。但也含有一定的毒素。”中醫藥專家介紹,蘆薈是屬於苦寒類藥物,裏麵含有一種蒽醌類物質,這是一種刺激性瀉藥,如果長期食用,容易產生依賴性,甚至導致大腸黑變病。蘆薈一般不能用作食品原料,更不能過量服用。如果食用蘆薈過量,還很容易引起肚子痛,對於一些想通過食用蘆薈通便的消費者來說,如果大量食用甚至可能加重便秘的症狀。
專家表示,不同體質的人使用蘆薈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如體質較弱的人或者易過敏的人就應慎用,孕婦更應禁止服用蘆薈。專家說,一般食用蘆薈9~15克就可發生中毒,中毒症狀多在8~12小時內出現,常見有惡心、嘔吐及劇烈的腹痛、腹瀉、出血性胃炎等消化係統方麵的反應以及少尿、蛋白尿等泌尿係統方麵的病變。甚至會因失水和心髒遭到抑製而出現心動過緩,孕婦還會引起流產事故。
使用蘆薈治病,首先鑒別是否是藥用蘆薈品種,切忌把龍舌蘭、雷神或僅有觀賞價值的蘆薈品種用來防病、治病。要正確區別中藥蘆薈和新鮮蘆薈在使用方法上的不同,特別是一些炎症,新鮮蘆薈汁液,要比中藥蘆薈效果明顯得多。
首次食用蘆薈時應當先做皮試,其方法是先在手腕關節內側皮膚上或耳廓後麵根部,塗些新鮮蘆薈汁,如微感刺痛和有發紅疹點,則說明過敏,當慎用或不用。如果沒有異常現象,方能使用。因為有些人的體質對蘆薈有過敏現象,如出現紅腫、起疙瘩、腹痛等,嚴重的腹部還會有灼熱感。
初次內服,若出現惡心、嘔吐或下瀉等症狀,有的是暫時現象。如果這種情況出現次數較為頻繁,則應暫停用藥、減量服用或加熱服用。第一次食用蘆薈,最好先從少量開始,如成人每人每日服用鮮葉10~15克(三四厘米見方)沒有不良反應後才可逐漸增大用量。對眼部疾患,不管內服或外用,千萬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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