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衛生標準升高門檻
強製性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完成修訂並進入報批程序 水質指標新增71項
日前從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環境所獲悉,強製性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完成修訂並已進入報批程序。修訂後的水質指標由原標準的35項增加至106項。這項標準首次發布於1985年8月,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我國地域廣大,水質情況複雜,可能存在的汙染物種類多。據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環境所研究員鄂學禮介紹,修訂後的標準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水質監測和水質檢驗方法。水質指標由原標準的35項增加至106項,增加了71項,還對原標準35項指標中的8項進行了修訂。
具體指標變化情況是: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至6項,並修訂了總大腸菌群指標;消毒劑指標由1項增至4項;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1項,並修訂了4項指標;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並修訂了1項指標;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至20項,並修訂了1項指標;放射性的2項指標修訂了1項,刪除了水源選擇和水源衛生防護兩部分內容。標準適用於城鄉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標準要求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學物質和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感官性狀良好、經過消毒處理等。
標準規定的各類指標中,毒理指標包括無機化合物和有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種類繁多,包括絕大多數農藥、環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評價飲水與健康關係的重點。一般理化指標反映水質總體性狀,感官指標是人能直接感覺到的水的色、臭、味、渾濁等,這類指標最容易引起用戶不滿意和投訴。據試驗驗證,各類指標中,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或潛在威脅的指標占80%左右,屬於影響水質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即不直接影響人體健康的指標約占20%。
據了解,檢驗一個水樣的費用約2萬元,指標的大量增加,將大大增加供水部門和衛生部門的檢驗費用。為此,標準將水質檢驗項目分為常規檢驗項目和非常規檢驗項目兩類。有關專家解釋說,常規檢驗項目是指能反映水質基本狀況的檢驗指標,檢出率比較高;非常規檢驗項目是指根據地區、時間或特殊情況需要的檢驗指標。但在對飲用水水質評價時,非常規檢驗項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屬於強製執行的項目,非常規檢驗項目如超過限值也同樣評價為不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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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的71項指標是:
微生物指標增加了大腸埃希氏菌、耐熱大腸菌群、賈第鞭毛蟲和隱孢子蟲限值;
消毒劑指標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限值;
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指標增加了溴酸鹽、亞氯酸鹽、氯酸鹽、銻、鋇、鈹、硼、鉬、鎳、鉈、氯化氰限值;
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指標增加了甲醛、三鹵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環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滅草鬆、百菌清、溴氰菊酯、樂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馬拉硫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敵敵畏、草甘膦限值;
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鈉、鋁限值。
修訂的8項指標是:
微生物指標修訂了總大腸菌群限值;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指標修訂了砷、鎘、鉛、硝酸鹽限值;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指標修訂了四氯化碳限值;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修訂了渾濁度限值;放射性指標中修訂了總α放射性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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