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羅先生因皮炎發作到藥店買藥,售貨員向他推薦了一款藥膏,外包裝上標明適用於各類皮膚病如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日光性皮炎等。可王先生用了一周後,病情不但沒有緩解,相反還越來越重。無奈,王先生來到醫院求助。醫生告訴他,這種藥膏屬於消毒產品,不能用於治療皮炎,治病應該用藥品。
隨後,記者走訪了幾家藥店,發現藥店一些產品的外包裝是“衛消證字”或“衛消字”,但都標明“適用於××等症”或“對治療××疾病有療效”等字樣。而據記者從衛生監督部門了解到,消毒產品僅包括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用品等。按規定,消毒產品中的消毒劑、衛生用品具有消毒、滅菌、抑製或殺滅微生物等功能,在其標簽或說明書上不得有虛假誇大、標注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和效果的內容。由此可見,消毒產品並不是藥品,藥品是用來治療疾病的,而消毒產品僅起預防疾病的作用。而在藥品市場上,一些生產廠家卻魚目混珠,將消毒產品“打扮”成藥品的樣子,並且還宣稱產品具有治療某種疾病的作用,這樣很容易誤導消費者,造成消費者把消毒產品當成藥品使用,長期使用不但達不到治療效果,還會造成耽誤病情的嚴重後果。
在此,衛生監督人員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藥品時,一定要看清標識。藥品的批準文號為“藥準字”,消毒產品則為“衛消證字”或“衛消字”。消毒產品外包裝標識應標有生產單位名稱、地址、生產日期、有效期以及有效衛生許可證號等真實信息,藥店在銷售時應向消費者說清楚是藥品還是消毒產品。
(來源:丹東新聞網-丹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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