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報了近期對該省部分酒類商品質量監測的情況。結果表明,抽檢合格率87%。剔除純標簽不合格的10批次,質量合格率97%。與往年相比,今年抽查的白酒、葡萄酒、黃酒的質量都有提高,特別是葡萄酒,質量合格率達100%。但仍有部分產品存在故意隱瞞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此次抽檢共抽查了深圳、韶關、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等地30家銷售企業銷售的酒類商品,白酒、葡萄酒、啤酒、黃酒100批次。其中,抽檢的10批次黃酒合格率最低,為70%。其他酒類商品內在質量合格率分別如下:白酒96.7%、葡萄酒100中國酒業風向標華夏酒報郵發代號23-189當地郵局可訂閱%、啤酒100%。
通報說,從抽查結果看,大型企業的著名品牌產品保持了較好的質量狀態,但小型企業的產品質量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標簽標注不符合強製性國家標準要求的現象仍然存在;少部分產品的理化指標存在不合格現象。
酒精度是酒品最主要的質量指標之一。部分產品酒精度不足,反映了企業質量監控存在嚴重問題或有意欺騙消費者。
不合格產品包括紹興水鄉黃酒釀造有限公司“禹王宴特製黃酒”、紹興市東星酒廠“六年陳釀特製花雕酒”、四川省瀘州造酒廠老鄉情酒(濃香型)等,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簽、β-苯乙醇、酒精度等。
(來源:華夏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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