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防腐的必要性
生鮮食品放久,細胞組織離析,為微生物滋長創造了條件。
食物被空氣、光和熱氧化,產生異味和過氧化物,有致癌作用。
肉類被微生物汙染,使蛋白質分解,產生有害物腐胺,組胺,色胺等,是食物中毒的重要原因。
食物未進行保鮮處理保存在冰箱中,仍會腐敗變質,隻是速度放慢而已。
食品為防止微生物的侵襲,必須進行防腐處理,不過是除菌、滅菌、防菌,抑菌不同的手段而已
。
2、化學防腐劑的使用是安全的
全世界普遍采用的各種防腐劑中,仍以化學合成的苯甲酸鈉、山梨酸鉀、丙酸鹽為主。我國規定的限量標準比國際標準還要嚴格得多。
比如:苯甲酸鈉在國際上ADI值為0-5,相當於60kg成人的終身攝入無害劑量,每天為300mg;而我國規定在飲料中為0.2g/kg,即一個成年人每天喝一升飲料,苯甲酸鈉為200mg,比國際規定的ADI值還低。
3、防腐劑認識的誤區:
至今在社會上存在著一種對食物防腐保鮮的錯誤看法。認為純天然食物就不應添加任何防腐抗氧劑。
其實市場上所有加工的食品,為了防止腐敗變質,均經過了防腐處理,隻是方法不同罷了。
例如罐頭食品是經過高溫殺菌、抽空密封保存的食品,當然不需要加任何防腐劑;又如用糖醃製的蜜餞和鹽醃製鹽幹菜,由於高濃度的糖和鹽,使微生物細胞脫水,而不可能在這類食物上繁殖;牛奶經乳酸菌發酵生成的酸奶,含有防腐作用的乳酸和乳酸菌素,所以不需添加防腐劑;以上食品均不需再添加任何防腐劑,也不必在包裝上去注明“本產品不含防腐劑”。
有些消費者,每天喝著國際名牌可樂飲料,但可能不知道:全世界的可樂,均含有苯甲酸鈉防腐劑!
來源:國家食品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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