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粉、瀨粉是兩廣市民餐桌上常見的一種主食。近期,市質監局就在食品日常監管中發現河粉、瀨粉生產加工單位存在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不合格原料大米、生產環境差等問題。昨日,市質監局網站上就曝光了在行動中檢查出的8家存在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單位名單。市質監局表示,對這8家單位進行依法查封。
不過,針對有媒體報道稱東莞河粉企業違規使用“漂白粉”等情況。昨日,市質監局食品監管科回應稱,東莞查處的問題河粉企業,其問題並不出在“漂白粉”,而是“保險粉”。
企業“保險粉”有問題
經市質監局現場檢查,有一部分河粉企業是超範圍使用了食品添加劑低亞硫酸鈉(也稱保險粉、連二亞硫酸鈉)、焦亞硫酸鈉作為原料大米的漂白劑,但並未發現企業使用漂白粉或工業保險粉等非食用物質。
市質監局食品監管科介紹,隻要使用了食品添加劑保險粉,檢測時可以檢測出二氧化硫殘留。
市質監局食品監管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河粉生產中,“保險粉”也是不允許添加的。
據該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允許使用食用級的低亞硫酸鈉、焦亞硫酸鈉作為漂白劑、防腐劑。它們可以用於部分食品的生產加工,並規定了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如蜜餞涼果為0.35g/kg,腐竹、澱粉糖為0.2g/kg,餅幹、食糖為0.1g/kg。而且市質監局對問題河粉產品的抽樣檢驗結果顯示,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平均值為0.1g/kg,檢出值與餅幹、食糖的允許最大使用量接近。
未發現用變質大米做原料
市質監局在對全市河粉行業開展專項檢查過程中,對其使用的原料大米也進行了檢查。
現場檢查中,市質監局未發現生產加工單位使用陳化糧、變質發黴大米生產加工河(瀨)粉,經檢測,原料大米樣品黃曲黴毒素B1項目全部合格,個別批次原料大米質量等級較低,碎米總量、黃粒米項目不合格。
據了解,生產河粉需要使用陳米作為原料,但不是所謂的陳化米或者陳化糧。陳米是指用儲存時間為1年左右的陳糧生產加工出來的大米,而陳化糧是指經長期儲藏,已不能直接作為口糧的糧食。
(來源:東莞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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