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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保健品≠藥 19位市民監督員進商家查假廣告


錄入時間:2011-1-12 9:48:27
    本報訊記者 王婧  對於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與藥品,消費者的認識程度出人意料地低,辨識正確率隻有50%左右。而消費者誤將普通食品認作保健食品的現象則更為普遍,個別樣品的錯認率甚至超過60%。昨天,市消保委公布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與藥品消費者辨識調查報告”顯示了上述結果。
    根據市消保委的調查,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辨識正確率最高,能達到70%以上;其次是藥品,超過55%;而誤認率相對較高的為普通食品,其辨識正確率不足45%。
    調查顯示,近一半的商品名稱直接冠以其主要成分。這可能會帶來兩個問題:一是作為一般藥品的命名習慣,它容易引起消費者對食與藥的混淆;二是部分經營者可能利用產品所含的“少量”營養成分,暗示消費者該產品中“富含”該營養成分,造成宣傳的擴大效應。例如某宣稱富含“免疫球蛋白”的膠囊類樣品,但具體含量卻未在商品包裝上顯示。
    而一些消費者在辨別商品時,會不經意產生“權威效應感”,以生產單位與推薦單位來判斷商品性質。調查發現,例如“某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出品的“配製酒”,僅僅是普通食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產品,也並不都是保健食品。此外,個別樣品仍然將“行業協會推薦產品”字樣記載於商品名稱之下,而其實隻是普通食品。
    部分商品的外包裝“顯著相似”。調查顯示,商品外包裝問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這三類商品在包裝上顯著相似,有“扁形瓶裝”,還有“小型圓筒形包裝”等。例如某公司的兩件樣品“深海魚油軟膠囊”與“維生素EC含片”;以及兩類不同品牌的“維生素C泡騰片”,明明不都是保健食品,卻披上了相似的外衣。二是雖然包裝視覺效果上略有差異,但局部的共性構成了實質上的相似,例如同為“破壁靈芝孢子粉”但性質不同的兩件樣品,雖然視覺差異明顯,但麵對兩種名稱完全相同的商品,消費者確實很難區分。
    市消保委表示,於2010年第四季度委托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對”降脂、降糖、降壓“類保健食品和營養類食品進行了安全性檢測,該檢測結果將擇日公布。此外,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協會從市民中選出了19位“健康產業行業監督員”,已請食藥監等相關部門對其進行了培訓,從今天起,他們將走進滬上商家,監督商家的涉嫌虛假宣傳行為,並把監督結果向協會反映,協會會請專家來判斷商家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
    (來源: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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