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一期《方圓》雜誌報道,來自農業部的信息表明:截至目前,我國共批準發放了7種轉基因植物生產應用安全證書,包括轉基因抗蟲棉、耐貯藏番茄、改變花色矮牽牛、抗病甜椒、抗病番木瓜、抗蟲水稻和轉植酸酶玉米等。此外,還批準轉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等5種作物進口用作加工原料,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轉基因作物不得進入生產種植環節。
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有關人士告訴《方圓》記者,“在我國種植上市的食品僅限於轉基因棉花(少量可食用棉籽油)和轉基因番木瓜,其餘轉基因植物均未進入生產種植環節。但我國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轉基因作物均有可能作為食品成分進入市場。”市場銷售的食品中可能含有的轉基因成分僅限於轉基因大豆、玉米、油菜、番木瓜等。目前,我國並沒有轉基因糧食作物商業化種植。
“目前,我國的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體製可以說是相當完善的。”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有關人士稱。《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共同構成了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規體係。在這個基礎上,我國建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製度,該聯席會議由農業部、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衛生部等11個部門組成,負責研究、協調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中國農科院植物保護所研究員吳孔明認為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製度是十分嚴格的。簡單來講,安全性評價的核心就是根據現代生物技術食品風險分析原則,評價轉基因生物是否存在有害物、營養或者是否影響環境。而這個評估,通常是與傳統的同類食品為參照物。“總體上來說,我們的製度已經在國際上達到了最嚴格的程度,也是科學的。所以頒發的安全證書是可靠的。”吳孔明說。
除了前述的安全評價,對轉基因生物還通過安全監管實現轉基因食品從實驗室、到田間地頭,再到最後擺上我們餐桌的全過程安全控製。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凡在我國境內銷售列入農業轉基因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應當進行標識;未標識和不按規定標識的,不得進口或銷售。
“現在外界有一些誤解,認為轉基因食品是外國人不吃而中國人吃的。事實上,美國是用轉基因食品最廣泛的國家,如大豆、玉米、油菜等,隻不過他們不要求標識為‘轉基因’才引起誤解。”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有關人士一再強調,“目前全球範圍內還沒有發現一例經科學證實的因為轉基因食品而導致安全事件的案例。” (楊佳瑜)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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