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朱立毅)國家質檢總局日前連續通報了11類食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涉及小麥粉、豆製品、食用鹽、乳製品、酒類、食用植物油和肉製品等。
關於小麥粉,本次共抽查了120種產品,結果有119種產品符合標準規定,反映出小麥粉行業的整體產品質量狀況良好。經檢驗,銅山縣三毛麵粉廠今年8月11日生產的特一粉(25kg/袋)因灰分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關於豆製品,本次共抽查了160種產品,包括腐乳、豆豉等發酵性豆製品和豆腐幹等非發酵性豆製品,發現今年5月12日生產的大財東腐乳(310g/瓶)、鬆原市寧江區農林村隆泰釀造廠8月15日生產的紅腐乳(1300g/桶)、7月27日生產的老膳房鹵汁豆腐幹(90g/盒)等18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苯甲酸、山梨酸、脫氫乙酸、甜蜜素項目。
關於食用鹽,本次共抽查了100種產品,經檢驗,本次抽查的食用鹽產品全部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抽查結果表明,食用鹽產品質量穩定且合格率較高,已連續4次抽樣合格率均達到100%.
關於滅菌乳,本次共抽查了73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7月21日生產的九牛寨純牛奶(200ml/袋)的蛋白質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關於液體乳,本次共抽查了20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10月8日生產的長富純牛奶(精品奶)(250ml/盒)、10月18日生產的蒙牛純牛奶(250ml/盒)等2種產品黃曲黴毒素M1項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關於白酒產品,本次共抽查了20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7月13日生產的五穀村白酒(50%vol 500mL)、5月15日生產的譚家村苞穀酒(45%vol 1600ml)、6月18日生產的寨子坊酒(38%vol 1750ml)等10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糖精鈉、安賽蜜、甜蜜素、酒精度、總酸、總酯、乙酸乙酯、固形物項目。
關於葡萄酒,本次共抽查了16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6月18日生產的金色巴黎西子幹紅葡萄酒(12%vol 750mL)、10月8日生產的上穀優選級赤霞珠幹紅葡萄酒(12.5%vol 750mL)、9月13日生產的嶽城經典嶽城幹紅葡萄酒(12%vol 750mL)等10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菌落總數、山梨酸、酒精度、幹浸出物項目。
關於黃酒,本次共抽查了8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2月24日生產的如通牌白蒲優黃(500ml、清爽型、幹型、酒精度:(11±1)%vol)的菌落總數、氨基酸態氮項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關於果酒、配製酒(露酒),本次共抽查了9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7月6日生產的新玉麟海參金酒(42%vol 500mL/瓶)、6月3日生產的鑫野藍莓冰酒(11%vol 360mL/瓶)、9月20日生產的夏格裏斯露酒(3.5%vol 750mL/瓶)等5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酒精度、苯甲酸、日落黃項目。
關於食用植物油,本次共抽查了24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9月8日生產的草原金秋葡萄籽油(500mL/瓶)、吉林市天下糧倉工貿有限公司9月13日生產的大豆油(計量稱重)、吉林市秋碩農業科技有限公司8月18日生產的笨榨熟豆油(5L/桶)等18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黃曲黴毒素B1、酸值、過氧化值、溶劑殘留量項目。
有關肉製品,本次共抽查了250種產品,抽查發現今年9月27日生產的京狀元鄉巴佬香腸(60g/根)、9月21日生產的迎賓熏豬頭片(200g/袋)、9月14日生產的九鑫午餐肉香腸(計量銷售)等9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丁胺醇、亞硝酸鹽、日落黃、胭脂紅、檸檬黃、苯甲酸、酸價項目。
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份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抽查中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有關詳細信息,公眾可查詢質檢總局網站。
(來源:中國政府網)
上一篇:專家呼籲:PVC保鮮膜不能包裝油脂食品
下一篇:質檢總局抽查:如通牌白蒲優黃酒質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