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外發出《關於公布2011年17類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191號)。抽查結果顯示,江蘇省如皋市蒲西酒廠生產的如通牌白蒲優黃的菌落總數、氨基酸態氮項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等7個省、直轄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種黃酒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發酵酒衛生標準》GB 2758-2005、《黃酒》GB/T 13662-2008、《地理標誌產品 紹興酒(紹興黃酒)》GB/T 17946 -2008、《食品衛生檢驗方法 理化部分》GB/T 5009-2003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黃酒產品的非糖固形物、酒精度、氨基酸態氮、鉛、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甜蜜素、安賽蜜、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誌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來源:千龍網)
上一篇:國家質檢總局通報11類食品質量抽查結果
下一篇:一種新的吃硫細菌能產生2種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