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出台的一則關於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要求,引起各地消費者和各大超市的廣泛關注。披著神秘麵紗的臨期食品如何界定?為何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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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報道稱,京城大部分超市都沒有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做出提示,雖然有些超市設置了臨期食品專區,但還是基本流於形式。許多超市都在賣場裏設置了臨期食品專區,但這些專區隻陳列了很少的商品,一般是三四種,絕大部分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並沒有被放在專區內,臨期食品專區形同虛設。
現狀
臨期食品是指快到保質期的食品,部分超市已專門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把快到保質期的食品歸置到一起進行統一陳列、統一銷售。
如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45天,可放入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算臨近保質期食品;保質期少於15天的,期滿之日前1-4天,可放入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銷售。
據了解,2008年9月起,海澱工商分局牽頭開始在轄區內8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推廣“臨期食品專櫃”,截至目前已開設近百家。海澱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設立臨期專櫃可以盡量避免進入流通領域的食品退回廠家後出現過期食品再加工等問題,更有利於工商部門進行監管,同時建議更多的超市開設臨期專櫃。
國家工商總局製定的《食品市場分類監管製度》規定,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督促商場、超市等企業針對處於保質期內、臨近保質期、保質期屆滿等不同情況的食品采取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某大型連鎖超市負責人表示,由於工商部門對超市設立臨期食品專櫃沒有強製性,所以大多數超市沒有設立臨期食品專櫃。
難題
此前,超市為保證不銷售過期食品,通常會把臨近保質期的食品提前退回給廠家,但退市後廠家的行為往往處於監管盲區。但在超市設立臨期食品專櫃、出現臨期食品問題後,各大超市紛紛做出回應,均表示設立臨期食品專櫃並不難,但仍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
某外資連鎖超市負責人表示,由於價格相對較低,很多消費者“喜歡”臨期食品,但商品條碼問題很難解決。同一商品在一家超市內隻有一個條碼,超市內一定會有同一產品的臨期食品,由於部分臨期食品售價一定會相對較低,但同一條碼無法顯示兩種價格,超市方麵很難解決,隻能在抹去原有商品條碼,在臨期食品包裝外貼新條碼。
其同時表示,一般大型超市都有很完善的進貨係統,係統會根據銷售情況下單,所以一般來講,超市的臨期食品也比較少,幾乎都可以被消費者所消化。
目前所謂對即將過期食品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也隻是對消費者的一個善意提醒,落實起來不那麽容易,尚有一些“補丁”要打。怎樣定義醒目提示,用什麽字體、多大字號、什麽顏色,在食品包裝的什麽位置並不明確,可以有各種理解和詮釋,想象空間較大。還有,有包裝的食品可以在包裝上標明“醒目提示”,對那些散裝的食品,商家應如何做、消費者如何分別成為新問題。
出路
某大型連鎖超市負責人表示,一般來說,食品在保質期前沒有賣完的話,會先撤架然後找廠家退貨,大多都是離保質期還有1/3時間的時候基本就撤了,不會等到過期才撤櫃。
城鄉倉儲大超市負責人曾向記者透露,不少廠家負責人欲往臨期食品專櫃送貨,以消化自己的庫存。同時,這也算是給臨期食品開辟了新銷售渠道。
其同時表示,這算是給臨近保質期食品找到了新的銷售渠道。“臨期食品專櫃”中陳列的食品,普遍銷售較快。自從開設了臨期食品專櫃以後,臨期食品的銷售比以前快了將近1/3的時間。這不僅讓市民得到實惠,同時減少了生產廠家的經濟損失。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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