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醫院看病的患者都不會注意,自己用完藥後的包裝盒去了哪裏。事實上,這些看似無用的廢藥盒在假藥販子眼中卻是寶貝,甚至不惜高價收購。2月1日,杭州市檢察機關對兩名涉嫌回收倒賣廢藥盒的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此前,公安機關在全國開展打擊製售假藥犯罪專案集群戰役中,繳獲假藥及商標標識按照正品價值計算超過20億元。在廢藥盒的背後,隱藏著一條龐大的假藥產銷鏈條。
藥品包裝盒牽出全國特大假藥案
2011年7月20日,浙江省金華市公安機關在例行檢查中,發現有一出租車乘客攜帶大量藥品包裝盒。警方據此線索進行縝密偵查、深入查證,發現一個涉及浙江、北京、上海、廣東等地的製售假藥犯罪團夥。此後,各地公安機關也陸續偵查發現一批製售假藥犯罪案件線索。
2011年11月17日,隨著公安部經偵局統一指揮全國29個省(區、市)170個地市公安機關16000餘名警力集中行動,“7·20”係列特大製售假藥案集群戰役實施統一收網。當日各地破獲案件128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776名,打掉製售假藥犯罪團夥350個,搗毀製假售假窩點1406個。
統一行動中,全國公安機關繳獲的假藥主要包括:假冒進口處方藥;國外藥廠生產、未取得我國藥品準入批號的抗腫瘤藥;假冒生長激素多肽類藥物;治療腸胃病、婦科病、心血管疾病等常見多發疾病的常用藥。
警方偵查發現,犯罪分子製售假藥不擇手段:收購真藥包裝材料等,利用低檔原料藥、鹽水、過期藥等自行灌裝、勾兌、改批號,生產假藥;為增強藥效,添加國家嚴令禁止、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醋酸潑尼鬆、布洛芬等化學成分;偽造批文生產假藥;在生產假藥的同時,以來料加工方式生產假藥賺取加工費;利用價格較為低廉的藥品重新包裝,冒充價格昂貴的進口藥銷售。
經藥監等有關部門鑒定,這些假藥危害十分巨大,無任何療效,輕者貽誤治療,重者引發其他疾病,甚至危及生命。如不法分子在假藥中添加的雙氯芬酸鈉、醋酸潑尼鬆、布洛芬等化學成分,具有成癮性,短期內貌似對某些病症有療效感,長期使用易引發向心性肥胖、骨質疏鬆、糖尿病、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等病症,甚至導致死亡。
藥品包裝、回收、流通環節亂象叢生
據公安部經偵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製售假藥犯罪已經形成“產、供、銷”一條龍犯罪產業鏈條,製售假藥犯罪地域特點明顯,同鄉之間通過親屬關係“以老帶新”逐漸發展;各製售假藥犯罪團夥之間“結幫不結夥”,既相對獨立,又相互聯係,在製售假藥相關資源、價格上做到沆瀣一氣;為逃避打擊,犯罪分子利用QQ、MSN、Hotmail等網絡通訊工具進行溝通、洽談,將假藥偽裝後通過物流公司等運輸。還有不法分子長期通過路邊站牌貼廣告、走街串巷等收購真藥包裝盒,自行生產假藥或出售給生產假藥的不法分子。
金華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蔣益群告訴記者,根據警方調查,一些不法分子專門從醫院收購藥盒,而各家醫院在這一環節上幾乎都沒有采取任何防範措施。最高的一種進口藥的藥盒能賣到2000元。據犯罪嫌疑人李某稱,他們每個月要回收輝瑞公司生產的一種藥品包裝盒、瓶1萬多套。而據輝瑞公司反映,該種藥品每個月在浙江全省銷售量不到20萬瓶,就李某一個團夥回收的比例就在5%—10%之間。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警方調查,網絡以及一些不法藥店、診所已成為假藥主要流通渠道。其中,網絡兜售假藥情況突出,競價排名、論壇、廣告等往往成為不法分子的幫凶。
公安部經偵局知識產權處處長王誌廣介紹,在藥品生產上,一些藥廠承接假藥“來料加工”。一些非法窩點、“地下藥廠”幾乎完全脫離控製。另外,許多藥品交易會、保健品交易會也疏於監管,不法分子便混跡其中散發名片傳單,串聯假藥生意。多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幹了這麽長時間,從來沒有人管過我們。”
打擊假藥犯罪亟待提高犯罪成本
“現在的假冒偽劣犯罪不是單線的,而是網狀的,是相互交叉的結構。打掉一個假藥生產商,且馬上會有其他生產商上來補充。這就要求公安機關同樣也要動用網狀的、全國集成的打擊方式。”王誌廣說。
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高峰說,目前我國刑法以及附加刑的懲處力度不夠。在國外,一旦有這種犯罪記錄,貸款、就業等都會受影響,而且終身實行行業禁入,所以這個犯罪成本是很大的。而我國本來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很低,很多犯罪分子心存僥幸,在審訊時拒不交代,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把行業裏的潛規則全說出來,出獄後的財路就斷了。因此要加大刑法的懲處力度,並引入附加刑。
也有專家認為,由於從事假藥犯罪的大部分都是個體經營戶,對信用、貸款等依賴程度很小,因此,單純借鑒國外的打擊手段效果有限。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認為,“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在監管和執法方麵應加強創新,摧毀假藥完整鏈條,增加犯罪成本和‘入行’難度。政府監管要情報互通、信息共享,藥品企業則可從生產技術上加大防偽力度,例如針對包裝材料回收嚴重的藥品,將包裝改為一次性,加大犯罪分子製售假藥生產環節和成本。”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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