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雲南省衛生廳公布了《雲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共6章25條。《管理辦法》規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起草、發布、備案、實施、跟蹤評價等活動,將促進雲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走向法製化和規範化。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製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作為食品安全標準的組成部分,是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重要補充。對雲南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依照執行,但又需要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實施的一些地方特色食品的質量要求、檢驗方法等,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製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在全省統一公布、適用。
《管理辦法》的施行,將對雲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實施、管理起到規範化作用。它要求製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對於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新資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製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另外,《管理辦法》還規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包括食品中的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範圍、使用量,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等多項內容。
該《管理辦法》將從4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正式施行。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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