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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山東省實施新政 舉報“黑食品”最高獎30萬


錄入時間:2012-5-2 11:43:11
    山東消費者舉報食品安全事件如果查證屬實可獲得獎勵,舉報獎勵設四個等級,最高可按涉案貨值金額的8%~10%獎勵舉報人。記者從山東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獲悉,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山東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進行舉報,並積極協助調查處理的,給予1000元至1萬元的獎勵。對於舉報違法製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地下“黑窩點”“黑作坊”以及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內部或者食品行業內部的舉報人員,應在原來基礎上提高一個獎勵等級。每次舉報獎勵最高金額一般不超過30萬元。
    獎勵舉報範圍包括: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違法製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肉類及其製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加工銷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肉類,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肉類製品的;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偽劣食品的;仿冒他人注冊商標生產經營食品、偽造食品產地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食品生產許可標誌或者其他產品標誌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生產加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超範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涉及食用農產品、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據新華社、《大眾日報》
    國家食藥監局要求藥用膠囊企業10月起須具備自檢能力
    膠囊藥禁用非藥用明膠
    4月28日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加強膠囊劑藥品及相關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藥用膠囊生產企業必須從具有藥用明膠生產資質的企業采購藥用明膠。嚴禁購買非藥用明膠用於生產。
    國家食藥監局在通知中表示,鉻超標藥用膠囊問題反映出部分藥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薄弱,尤其體現在原輔料及成品檢驗方麵,一些企業不能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逐批全項檢驗,導致不合格原輔料投入使用,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危害公眾利益。
    通知要求,藥用明膠、藥用膠囊、膠囊劑藥品和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係,確保質量管理部門有效履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職責。
    藥用膠囊生產企業必須從具有藥用明膠生產資質的企業采購藥用明膠。嚴禁購買非藥用明膠用於生產。
    通知明確,以上要求自2012年5月1日起執行。凡達不到上述要求的企業,一律停止相關產品的生產,直至符合要求後方可恢複生產。據《法製晚報》
    (來源: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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