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加入了哪些添加劑,需在標簽上進行標注,讓消費者一目了然。從5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家強製性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已經半個月,昨天記者走訪幾家大型超市發現,不少市民依然沒有維權意識而“糊塗”消費,購買麵包、豆製品、熟食、果仁類食品,基本不看包裝上的食品添加劑標注。
昨天,記者在西影路一家超市內選擇了近期生產的麵包、牛奶等食品,從外標簽上看,這些食品的添加劑標注的均較為具體,如一些食品的“添加劑”、“著色劑”後麵都加了括號,注明了具體名稱。但是,消費者購買時基本不看。正在選購口香糖的趙女士在品類繁多的糖果櫃台前猶豫很久:“以前買口香糖沒留意過食品添加劑,現在一看嚇了一大跳,裏麵竟然添加了20多種添加劑。”
國家規定,食品包裝外必須標明添加劑成份,同時,國標中還列出了八類致敏物質,包括含有麩質的穀物及其製品、蛋類及其製品、花生及其製品、大豆及其製品、乳及乳製品(包括乳糖)、堅果及其果仁類製品等。但是記者發現,標注致敏物的食品生產企業非常少,隻有個別餅幹品牌在其產品包裝中會提示消費者,注意產品中含有花生、果仁等致敏物。
質監和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新《通則》規定要求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食品包裝一律不再標注保存期和最佳食(飲)用期,統一標注保質期,廣大群眾在購買時一定“留心看一看”,做個細心的消費者。
(來源:三秦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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