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衛生部聯合發布公告稱,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 (亞硝酸鈉、亞硝酸鉀),並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衛生部食品安全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相關標準,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主要用於護色劑和防腐劑。根據規定,可以用於醃臘肉製品,如鹹肉、臘肉、板鴨、中式火腿、臘腸;醬鹵肉製品類;熏、燒、烤肉類;油炸肉類;肉灌腸類;發酵肉製品類;肉罐頭類等八類肉製品中。而且國家標準也嚴格規定了安全使用量。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公告內容的宣傳和監督檢查力度,要求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衛生部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的規定,確保公眾飲食安全。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營養與食品安全係副教授範誌紅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現在購買亞硝酸鹽確實比過去更難,這不失為一個進步。"在大城市監管和禁止比較容易,但一些邊遠小市場、集市等就難說了。特別是中小城市、農村和不發達地區,這方麵管理的力度比較低。"
範誌紅建議,亞硝酸鹽不能在市場隨意出售,其來源和銷售去路必須管住。個人和小作坊不能購買亞硝酸鹽,隻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才能購買。購買時雙方必須有記錄,買來之後必須專人管理,存放在規定位置,作為危險物質,要登記每天的使用情況。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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