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硼砂炮製"高筋麵"
深圳一麵店經營者被判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
新快報訊 記者黃學民 通訊員孫正 林浩報道 新快報記者昨日從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獲悉,龍崗區人民法院日前對該院提起公訴的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劉某菊犯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
據介紹,去年11月18日,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分局對龍崗區中心城愉園市場一樓S1、2號商鋪、由被告人劉某菊經營的重慶高筋麵店生產的生鮮麵進行抽檢,結果發現其生產的麵條裏含有硼砂、苯甲酸鈉等有毒有害物質,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
硼砂對人體有較高的毒性作用,連續攝入會在體內蓄積,蓄積,妨害消化道內酶的作用,引起急性中毒,若攝入過多的硼砂,會引發多髒器蓄積性中毒,嚴重的會引起死亡。
(來源: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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