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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我國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規定一致


錄入時間:2012-7-10 9:20:29
   
   日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第三十五屆會議審查通過了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具體為: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毫克/千克。由衛生部、農業部牽頭組成的中國代表團對該限量標準表示支持。
  2010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即粉狀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為1毫克/千克,其他普通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為2.5毫克/千克。2011年,我國在總結乳與乳製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實施情況基礎上,借鑒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公布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規定,具體為: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毫克/千克,其他普通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毫克/千克。我國對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規定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規定一致。
  據衛生部介紹,本次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的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毫克/千克,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關於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製定工作的延續。根據粉狀嬰兒配方食品與液態嬰兒配方食品的限量的對應性,按照國際通用的7倍稀釋率,從粉狀嬰兒食品中三聚氰胺1毫克/千克的限量規定,製定了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不是對原有標準數值的改變,而是明確了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的規定。我國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規定中,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三聚氰胺限量應當按照粉狀嬰兒配方食品的1毫克/千克限量折算,與上述國際標準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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