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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島便利店售“毒粥” 青島的哥喝完致食物中毒


錄入時間:2012-9-11 8:48:12
   
   近日,青島市民吳先生反映,9月3日淩晨他在迷你島24小時便利店購買了一碗粥,喝完不到半小時出現嘔吐腹瀉。經醫院確診為食物中毒,三天內花費了600多元醫藥費。據了解,迷你島方麵同意支付醫藥費,但前提是吳先生須交出醫院診斷記錄及購物發票等。
    爆料:一碗粥放倒壯漢三天
    據吳先生介紹,他是一名出租車司機,9月3日淩晨值夜班時,他在臨近南京路與江西路交叉口的
    迷你島24小時便利店購買了一碗粥。沒想到喝完粥不到半小時,便開始出現強烈的嘔吐腹瀉等症狀。之後吳先生回到該便利店,在便利店負責人的陪同下趕到青島浮新醫院做檢查。經醫院確診,吳先生為食物中毒。
    "那天晚上除了那碗粥我什麽都沒吃過,便利店的負責人當時也同意進行賠償。"吳先生說,之後的三天,他身體一直有不適症狀,先後花費了600多元醫藥費,加上三天誤工的費用,讓他蒙受了不小的損失。然而,這期間迷你島未墊付任何醫藥費。
    吳先生稱,迷你島一直稱需要粥的生產廠家進行賠付,他們隻是作為中間人進行協調。無奈之下,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了投訴,但廠家依然拒絕賠付,而迷你島也一而再推脫責任。"難道作為粥的銷售方,迷你島就沒有責任麽?作為迷你島的老顧客,確實感到很失望。"吳先生說。
    迷你島:想要賠付須簽署協議
    9月7日,記者就此事聯係了迷你島24小時便利店負責該事件的經理。該經理表示,迷你島已經跟吳先生達成協議,將賠付吳先生所有的醫藥費支出,目前事件已經友好解決。
    記者隨後與吳先生取得聯係。吳先生向記者表示,迷你島已經將600多元醫藥費轉入他的銀行賬戶,但在轉賬之前,迷你島要求他簽署一項協議,並收走了一切相關的購物小票、醫院診斷記錄和發票等票據,否則不予賠償。此外,對於吳先生提出的誤工費,迷你島始終拒絕進行賠償。
    記者此後再次試圖就協議和誤工費等事項與迷你島負責經理取得聯係,但該經理始終拒絕接受采訪。
    律師:迷你島應依法賠償誤工費
    針對此事記者谘詢了北京市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的隋鵬飛律師。隋律師表示,顧客因食用迷你島24小時便利店所售的食品致食物中毒,迷你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除了醫藥費,吳先生可憑公司開具的誤工證明依法索要誤工賠償,迷你島24小時便利店應按吳先生所在公司的平均工資標準或青島市出租車行業平均工資標準賠償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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