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8點,市民陳小姐到鼓樓水佐崗某麵館吃大碗皮肚麵,也就是南京人一般所說的六鮮麵。在就餐過程中,陳小姐在自己麵碗裏吃出了蟲子,和一般的蒼蠅蚊子不同,這個蟲子長有2厘米,形狀有點像蜻蜓。這個蟲子把陳小姐嚇了一跳,感覺很惡心,就找老板理論。哪知道店老板張某滿不在乎,竟然跟陳小姐說,麵裏吃出蟲子不是很正常麽,也不是我們故意把蟲子放進去的。陳小姐聽了非常生氣,就和張老板吵了起來,要求老板給她道歉。但是老板態度強硬,不僅不道歉,而且揚言隨便你到哪裏去投訴。
陳小姐氣不過,撥打了110報警電話,當警方趕到後,張某依然態度蠻橫,警察就讓陳小姐拿著這隻蟲當證據,到衛生部門去投訴這家店。聽到警察這麽說,張老板急了,連忙衝到陳小姐旁邊,要從陳小姐手裏把蟲子搶過來吃掉。這樣的行為當然被民警製止了,但是她還是不肯認錯。看到這種情況,民警對張老板進行了將近半個小時的耐心教育,而且跟她強調,做飲食業衛生是第一位的,無論如何店裏的衛生要有保障。接受了民警的教育後,張老板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向陳小姐道歉並退還了麵條錢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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