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有關方麵獲悉,日本厚生省近日公布“2007年度進口食品監控檢查計劃實施細則”,監控檢查項目共633個,其中涉及鰻魚的項目達到62個。對此,有關企業要高度關注並積極應對。
與2006年度相比,日本2007年度進口鰻魚監控檢查力度更大、項目更多、要求更嚴。監控檢查項目從30個增加到62個,有的項目甚至不在“日本肯定列表製度”對鰻魚檢查的範圍之內,增加了抗生素類藥物項目,強化了對殺蟲劑、染料類和農藥的監控力度,把除草劑等鰻魚養殖不可能使用的藥物也列入了監控範圍。同時部分項目的限量要求或檢測限也極為嚴格,如因滅丁和氯黴素是0.5ppb,羅硝唑和迪美唑的檢測限為0.2ppb。
鰻魚出口是一個高風險、高收益的水產行業,日本是我國鰻魚及其產品的最大出口市場。自2000年以來,日本不斷出台技術措施提高進口中國鰻魚的門檻,先後實施了恩諾沙星、孔雀石綠和呋喃唑酮等藥殘命令檢查措施。2006年5月29日,日本“肯定列表製度”的實施,對鰻魚及其產品的農獸藥限量檢測要求由原來的25項增加到112項,我鰻魚及其製品出口日本形勢更加嚴峻。2006年,中國對日本出口活鰻1.23萬噸,貨值1.3億美元,同比分別下降4.8%和15.7%;出口烤鰻3.89萬噸,貨值4.97億美元,數量同比增長8.1%,金額下降1.2%。
有關方麵表示,此次日本實施新的鰻魚監控檢查計劃,給中國鰻魚業帶來了更大的挑戰。鰻魚養殖及其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自檢自控意識,提高質量安全衛生管理水平,要配合當地檢驗檢疫機構充分做好應對工作。尤其是做好養殖期間的用藥管理,做到規範用藥,科學養殖,另外還要加強原料的安全衛生項目檢測,建立產品可追溯管理製度,嚴格執行批次管理製度。鰻魚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的作用,加強鰻魚養殖、烤鰻生產的行業自律。同時,政府部門要盡快建立健全我國完善的農獸藥殘留限量標準和檢測方法標準體係,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也將進一步加強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幫助有關養殖和出口加工企業做好應對工作。
據了解,近年來檢驗檢疫部門針對出口鰻魚及其產品藥物的殘留問題,實施了從種苗、飼料、藥物、水質、日常監管到出口檢驗檢疫的全過程監管,並逐步對整個養殖、加工生產過程實施視頻監控和電子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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