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摻假羊肉”中混有老鼠、狐狸、水貂等肉的事件令消費者瞠目。其實不僅羊肉有這種“混搭”現象,我們常吃的火腿腸也並不都是豬肉,“混搭”雞肉也挺普遍。
魚味火腿腸含雞肉豬肉
昨天,記者來到一家大型超市的火腿腸銷售區,在常溫保存的貨架上,有多個品牌的10種口味火腿腸。記者仔細瀏覽了每款火腿腸的配料表,除了兩款品名就是雞肉腸的產品外,另外的8款火腿腸中有7款的配料中都標注含有雞肉。
在這些“混搭”的火腿腸中,大約一半的產品雞肉在配料表中都排在首位。還有很多摻有雞肉的火腿腸其品名是豬肉火腿腸,或者在產品宣傳中強調使用優質冷鮮肉,例如某品牌的一款“豬肉加餐腸”,在配料表的第二位就寫著“雞肉”。還有一款“香脆腸”,使用的全部都是雞肉。一款魚味火腿腸中,更是混搭了雞肉和豬肉兩種雜肉。
記者隨機詢問了超市中幾位消費者,沒有一名消費者知道火腿腸中會摻有雞肉。“過去隻知道火腿腸中沒有多少肉,摻的澱粉多,沒想到還摻了雞肉,這樣一來豬肉豈不是更沒有多少了? ”一位消費者表示。
摻雞肉可大幅節約成本
對於火腿腸摻雞肉的問題,有的廠家表示是為了改善口味,或者是研發的新配方,但用廉價的雞肉來節約成本也是一個不能忽略的原因。
業內人士表示,在原料成本快速上漲,品牌間競爭又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廠家不敢輕易漲價,隻能通過一些類似的方式消化成本。
說法
國家並未禁止銷售混搭肉
火腿腸中摻雞肉是否符合規定呢?記者從質監部門了解到,在國家2007年出台的火腿腸新標準中,對火腿腸中豬肉與雞肉能否混合使用,以及比例是多少並沒有相關規定。但其中明確規定,隻有用海鮮、雞肉或魚肉等單一原料製成的產品,其名稱才可以命名為“海鮮腸”“雞肉腸”“魚肉腸”。此外,我國並沒有明令禁止產銷“混合肉”,隻要原料和成品經檢驗檢疫合格,並在標簽標識中明確告知消費者其原料和配料,這種產品就並未被禁止。
對此,工商部門表示,隻要不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混搭配料火腿腸就可以正常在市場上銷售,但前提是要在配料表中明確表明摻有什麽肉,否則就涉嫌欺騙消費者。記者了解到,雖然目前檢測機構有能力檢測火腿腸中究竟含有什麽肉,各種肉的比例為多少,但該項檢測並不在檢測部門的日常檢測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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