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牛頭賣馬肉”這樣的事情不僅出現在歐洲,中國近期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也有在羊肉中摻雜鼠肉、豬肉的行為,甚至有商販拿狐狸肉冒充羊肉進行售賣,引發消費者強烈不滿,令近年來一直困擾中國社會的食品安全問題再度陷入輿論漩渦。
食品安全的意義不必多言,就在問題食品被曝光之際,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提出相關罪名的司法認定標準,比如首次明確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最高可判死刑。媒體的評論指出,這一被稱作“史上最嚴”的司法解釋加大了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懲治力度,彰顯了捍衛放心餐桌的“國家態度”。
必須承認,解決當前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重典,但同時也要警惕食品安全事件中出現的新趨勢:在最近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浙江飲用水生產企業“農夫山泉”與北京傳統媒體《京華時報》之間的較量惹人關注。後者動用多個版麵、連續刊文報道農夫山泉的桶裝水不符合標準,前者則聲稱相關報道是“輿論暴力”,直指存在“幕後黑手”,而浙江省衛生廳力挺農夫山泉、京華時報社被指經營有桶裝水業務的消息,更給人留下太多遐想空間。
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之間的是非曲直,目前還很難做出準確判斷,但論戰過程中暴露的許多亂象卻是顯而易見的,也突顯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參與博弈的利益方正在增多並日趨複雜化。甚至可以說,食品安全問題懸而難解,根本原因在於相關利益鏈條越拉越長,斬斷的阻力越來越大,博弈的成本越來越高。
尤其令人遺憾的是,在這個利益鏈條中,通常被排除在外的是消費者,也正是因為消費者在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中擁有的話語權過低,才使得這一難題遲遲得不到關鍵轉機。實際上,近些年來,中國對食品安全不可謂不重視,對食品犯罪的打擊力度也越來越大,但公眾的觀感卻是,的打擊力度遠跟不上食品安全犯罪上升的速度,整個社會對食品安全呈現“此題無解”或“集體焦慮”的狀況。
因此,解決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在構建更加嚴密“法網”的同時,充分釋放民間力量,尤其在製定食品安全標準時,加大普通消費者的話語權,果斷打破正在形成的利益構成,重振食品消費安全信心,同時建立對食品安全事件的正確態度和科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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