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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酒業:“勾兌門”陰霾彌漫 “地理標誌產品”或將名存實亡


錄入時間:2013-7-9 8:34:56
   
   湖北省質監局有關人士稱,“酒精勾兌”或“外購基酒”不符合地理標誌產品地方標準——
  枝江酒業:“勾兌門”陰霾彌漫  “地理標誌產品”或將名存實亡
  本報記者  郭純良  張蕭然報道
  《枝江酒業:成品酒陷“酒精勾兌”質疑》一文(本報6月3日)刊發後,多家媒體轉載並跟進報道,社會反響強烈,引發多方關注。一些業界人士有觀點認為,枝江酒業基酒產能本已嚴重不足,目前還繼續擴建5萬噸罐裝生產線項目,如此作為“地理標誌產品”必將被“注水”。
  地理標誌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準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據悉,2006年枝江酒被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而枝江酒業則成為唯一的獲準使用枝江酒“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資格的廠家。
  《中國產經新聞》記者就此赴湖北向湖北省質監局進行了解,根據該局提供的《湖北省地理標誌產品地方標準》顯示,枝江酒須經過8道製曲工藝及13道生產工藝方能製成,從原料投入到成品出廠應不少於一年。該標準還對枝江酒的原料輔料選用、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等多項指標進行了規範。
  那麽,枝江酒業是否嚴格按照枝江酒的地理標誌產品標準來進行生產呢?其實,從枝江酒業基酒年產量與成品酒銷量的差距就能看到冰山一角。
  記者向湖北省質監局提出了疑問,枝江酒業“酒精勾兌”及“外購基酒”,是否符合地理標誌產品地方標準?該局標準化處楊姓處長表示,嚴格來講“酒精勾兌”或大量“外購基酒”均不符合地理標誌產品地方標準,同時行業協會也有嚴格的標準。
  記者從國家質監總局了解到相關規定:獲準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資格的生產者,未按相應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生產的,國家質檢總局將注銷其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使用注冊登記,停止其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並對外公告。
  另外,針對“枝江酒業近年不斷占地進行擴建,5萬噸白酒灌裝生產線用地涉嫌虛假申報”等情況反映,湖北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針對上述問題,會向分管領導匯報,查實有關問題,並將15個工作日內以書麵形式答複本報。
  而對於枝江酒業擴建項目尚未取得環評手續這一問題,湖北省環境保護廳環評處一位處長告訴記者,上述工程未經環評即開工建設違反了法律規定,應該停工辦理環評手續。
  截至發稿,記者就枝江酒業近年擴建情況及“5萬噸白酒灌裝生產線”項目用地等相關問題也向國土資源部進行了書麵采訪。
  6月25日湖北省國土資源廳給本報記者回函稱:枝江市人民政府組織申報枝江市2012年第1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我廳對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查,並以鄂土資函【2012】3029號進行了批複,批複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並要求枝江市人民政府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然而早在2005年起,白酒和酒精生產線便已經被列為限製類產業項目。緊隨其後,自2006年起,白酒和酒精生產線項目用地又被列為禁止供地項目,任何地方與部門都不得向此類項目供地。顯然,湖北省國土資源廳是考慮到供地不能違背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枝江市政府向枝江酒業供地是否違背了國家的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是否像湖北國土資源廳的回複所稱嚴格按照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還有待記者進一步調查。
  另據了解,去年10月10日,維維集團投資3億元開建的2萬噸優質白酒項目已在黑龍江省綏化市經濟開發區動工。維維股份2012年年報顯示,綏化酒業生產基地工程作為重大在建工程項目,期末餘額的賬麵價值為401810元,而此項目,記者發現也存在違規問題。對此,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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