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原蛋白統一標準難產頻釀危機
膠原蛋白產品不含膠原蛋白? 涉事企業強烈否認
膠原蛋白可謂命運多舛,日前又被爆成分爭議"不含膠原蛋白".昨日,有媒體聲稱其自行送檢的7款口服膠原蛋白產品中3款並未檢出膠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羥脯氨酸。對於這一結果,相關企業均強烈否認並亮出檢測報告"自證清白".
記者了解到,目前膠原蛋白產品始終未有統一標準,特異性指標也未能明確,造成行業頻頻陷入輿論危機。
文/ 記者劉俊、塗端玉
本報訊 昨日,有媒體聲稱其自行送檢的7款口服膠原蛋白產品中,湯臣倍健膠原蛋白粉、顏如玉膠原蛋白口服液、無限極美姿力膠原蛋白果味飲料等3款產品中,並未檢出膠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羥脯氨酸。另外Fancl、Lumi、丸美、安婕妤4款產品膠原蛋白含量則遠低於宣稱的含量。不過,報道未披露具體數據,也未交代其送檢機構。
從成本看似無造假必要
湯臣倍健昨日在給本報的聲明說,其膠原蛋白采購自法國羅賽洛公司,檢測顯示羥脯氨酸含量為9.33%,並能提供檢測報告。該公司指,一直嚴守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
無限極聲明表示,報道提及的產品其生產標準在廣東省衛生廳備案,原料經第三方權威機構檢測完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昨日已再次送檢,結果會及時公布。
而廣州顏如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聲明則稱,上述口服液取得國家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標誌性成分為低聚肽而非羥脯氨酸。此外,有關產品是海洋魚皮膠原低聚肽口服液,而不是膠原蛋白口服液,用評價膠原蛋白的方法來評價低聚肽是不專業的,"被檢產品未經我們公司確認,是否屬實,不得而知。"
羥脯氨酸是膠原蛋白18種氨基酸中的一種,為膠原蛋白特有,但從成本角度看,企業似乎並無造假必要。南海水產研究所一位研究員昨日對本報說,隻要采用一般魚類的"邊角料"進行水解就能提取,"甚至不法之徒用皮革的下腳料,也能得到羥脯氨酸。"
記者翻查資料發現,乳業之前曾熱炒"皮革奶",即添加皮革下腳料來"增加"蛋白質,科研人員就是通過檢測奶中是否含有羥脯氨酸來辨別的。"普通豬皮中就能弄出羥脯氨酸。"上述研究員說。
各公司執行自己的標準
不過,膠原蛋白近期先後被質疑功效、涉嫌違法宣傳,還是讓這種在近年被不斷應用於食品、保健品、化妝品中的成分受到了高度關注。記者了解到,事實上目前膠原蛋白仍未有國標,消費者對其作用也是"蒙查查".
目前,我國已認可膠原蛋白、膠原肽的保健功效隻有保護皮膚水分、增加骨密度、增強免疫力三項。但市民麥小姐說,她選購膠原蛋白的理由是衝著它"可以修複肌膚、保持彈性,人變得更年輕。"
據記者昨日獲得的一份由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在2011年撰寫的膠原蛋白標準研討會摘要顯示,在2010年國內膠原蛋白年產值保守估計已經達到100億元,產能在600多噸或日本的十分之一。
該學會指出,在膠原蛋白生產過程中都存在水解或酶解過程,最終很多產品已經以多肽的形式存在,因此行業內一直未形成對於膠原蛋白產品的統一標準。此外,行業也需要明確膠原蛋白的特異性指標,例如羥脯氨酸的含量比例,或者是甘氨酸、脯氨酸和羥脯氨酸的總含量占到蛋白質的50%左右。
記者還了解到,《水解膠原蛋白》國標曾在2007年對外征求意見,但該稿一度被業內指出"操作性不夠好",而且最終版本始終未能落地。目前各大公司執行自己的企業標準。
膠原蛋白或將
禁止以口服液形式銷售
國慶長假期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網站征求對保健食品監管新規的意見,提出擬於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食品以片劑、膠囊、口服液、丸劑等形狀生產銷售,"如僅取得食品生產許可(QS標誌),國家食藥總局擬於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其以片劑、膠囊、口服液、丸劑等形狀生產銷售;禁止營養補充劑宣稱有保健功能。"
而據記者走訪藥店、超市、便利店以及從業界了解得知,目前市麵上充斥的大量膠原蛋白產品剛好就處於此政策"打擊"範圍內:基本上既屬於普通食品,又主要以口服液形式存在。"不少消費者將膠原蛋白口服液當美顏飲料喝,而且相信了其鋪天蓋地宣傳的保健功效,但實際上它作為普通食品,功效推廣屬於違法,而且口服液形式也會暗示和催眠消費者,其具有不錯的保健功效甚至藥效。"一位行業觀察人士表示,膠囊和口服液暗示產品的藥用性太強,的確應進行規範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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