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台當局“衛生福利部”預告管理辦法草案,高油、高糖或高鹽的零食及快餐兒童餐,將不能在電視上的少兒頻道播出廣告。但食品附贈玩具,仍可打廣告。
台當局“衛生福利部”預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隻要食品脂肪占總熱量30%、糖或飽和脂肪占總熱量10%、每克固體或每百毫升液體反式脂肪在0.3公克以上、及每大卡含鈉量1毫克以上,都不得於兒少頻道廣告。
台當局“衛福部”估計,目前台灣約有14個電視少兒頻道播出此類廣告,可能會受影響。以零食、餅幹業者影響最大;快餐業者販賣的漢堡、薯條,或便利商店的便當,若營養成分不符合這項規定,也不得在少兒頻道上播出。
上一篇:蘑菇富集重金屬不可多吃?專家:多用無土栽培
下一篇:台灣地區康師傅、統一等多款泡麵油包檢出重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