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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一年達能蒙牛突分手 "達娃之爭"影子隱現2007-12-20


錄入時間:2007-12-20 15:58:09
   
      一年前高調聯姻的蒙牛與達能而今分道揚鑣。盡管當事人對分手原因描述不清,但始於今年4月的“達娃之爭”的影子在此事中若隱若現。
    前天晚些時候,香港上市的蒙牛乳業(2319.HK)突然宣布,終止2006年12月與達能簽訂的合作協議。“各方已相互同意不再繼續合資項目,但各方之間仍可就日後的合作可能性進行商討。”除此之外,蒙牛惜字如金的公告未對分手原因作出任何解釋,僅表示“除因成立合資公司所產生的若幹成本外,蒙牛公司並無其他損失。”
    消息一出,市場為之震動的程度,一如當年麵對蒙牛與達能“閃婚”。
    去年12月,達能與蒙牛突然在北京宣布了一項涉資8億元的大手筆聯姻,並直接引發市場對達能棄光明而投蒙牛的“移情別戀”的熱炒。根據協議,內蒙古蒙牛、北京蒙牛和馬鞍山蒙牛分別與達能訂立合資合同,成立合資公司在中國生產、營銷、分銷和銷售保鮮乳製品。3個多月後,蒙牛方麵公開表示,達能之前授權光明使用的酸乳品牌“碧悠”的使用權已經轉交給蒙牛使用,達能與光明今後僅限於股權方麵的合作。而到今年10月,光明乳業公告稱,達能亞洲已將其在光明乳業中所持的股份全部轉讓,雙方有關的業務合作及知識產權許可協議也同時終止,達能還向光明額外付出了4.1億元的補償金。至此,達能完成了棄光明而投蒙牛的全過程。
    令人驚奇的是,合資協議僅僅簽訂1年時間,達能蒙牛為何突然分手?碧悠品牌的使用權歸屬如何界定?分手是否與目前正在進行的“達娃訴訟”相關?市場對此疑惑重重。
    昨日,達能集團中國發言人接受記者采訪時,對上述部分問題給出了解答。該發言人回複稱:蒙牛集團與達能集團簽署的係列合資文件中,部分擬議合作已順利展開。但由於雙方在一些方麵的外部合作條件尚不成熟,以及有關出資的先決條件未能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前完成,因此,雙方同意該係列合資文件於2007年12月18日起自動終止。
    但達能表示,合資文件的終止不會影響雙方未來的合作前景。目前,作為合作的一個項目,蒙牛仍將代為加工、生產和銷售達能旗下的“碧悠”酸奶產品。
    原合作條款與“達娃之爭”焦點有部分雷同
    對於雙方分手的原因,蒙牛未作任何解釋,達能則稱“有關出資的先決條件未能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前完成”,而對具體指向卻拒絕作任何進一步解釋。不過,記者昨日重溫雙方當年的合資公告時意外發現,所謂“出資先決條件”中,部分條款與目前的“達娃之爭”焦點雷同。
    據蒙牛乳業去年12月的公告,三個合資公司股權及出資方式一欄內容類似,均有關於“無形資產”歸屬的表述,其中,在內蒙古、馬鞍山合資公司中的表述是,“(蒙牛)也將會於交易完成時轉讓有關保鮮乳製品業務的各項無形資產,並且出讓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有關該業務的各項合同、許可和其他承諾予(合資公司)”。
    另外,在董事會組成一欄,雖然董事會成員中有蒙牛和達能各4人,且董事長由蒙牛公司委派,但“(合資公司)的營銷、品牌、產品開發和分銷活動有關的決策將授權專設戰略委員會負責,組成委員會的成員由蒙牛和達能分別委派兩名,但委員會主席由達能委派且享有一票決定性投票權。”也就是說,合資公司營銷、品牌、產品開發和分銷活動的最終決策權在達能一方。
    與此對照的是,達能與娃哈哈集團的合資糾紛焦點正是當年達能以商標轉讓協議方式欲將娃哈哈商標從法律角度“轉讓”給合資公司。但因宗慶後在公司管理中的絕對權威性,致使達能在“達娃合作”中處處陷於被動,並最終引發全麵糾紛。
    今年上半年,因達娃糾紛,記者曾經專門致電蒙牛集團,詢問這一合作模式是否也在達能與蒙牛身上有所體現。而蒙牛集團的回複是,由於蒙牛保持51%的絕對控股權,所以不會發生類似於達娃合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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