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日前正式對外發布了《藥品召回管理辦法》。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藥品召回不同於其他的產品召回。近年來,為了進一步對藥品實施全麵有效的管理,國家藥監局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製定了《藥品召回管理辦法》。
據了解,此次的《藥品召回管理辦法》中始終貫穿了企業是藥品第一安全人的思想,明確了生產企業是藥品召回的主體,在法規製度上明確要求藥品生產企業按照辦法的規定建立和完善藥品召回製度,收集藥品安全的相關信息,對可能具有安全隱患的藥品進行調查、評估,召回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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