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是我國重要的傳統節日,為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節日期間的飲食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加強日常食品安全監管的同時,2015年5月至6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端午節食品專項監督抽檢。現將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采取交叉抽檢,采樣地點包括超市、商場、批發市場、食品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過氧化值、重金屬、食品添加劑、微生物等近18項指標。截至目前,總局共抽檢粽子產品434批次,涉及99家生產企業,未發現不合格產品。具體抽檢項目合格的產品信息附後。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也希望廣大消費者在選購、貯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時,應當注意以下方麵:
一是購買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並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二是保存時按照標簽所示方式保存,並按照標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裝粽子注意適量購買,避免粽子久放變質。生熟粽子分開貯存,打開的粽子存放在室溫下不得超過2小時。
三是家庭烹製生冷粽子時應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熱時要加熱至中心溫度達75攝氏度及以上,且不應重複加熱超過1次。
四是食用粽子前要徹底清洗雙手,並不要食用餡料已發酸、發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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