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藥監局公布了此前進行的食品安全抽檢結果。數據顯示,在受檢的15大類、601個批次產品中,產品不合格率為5.82%。一些讀者好奇,受檢的食品到底經過了哪些流程,才會在抽檢中被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省食品檢驗檢測院的專業人士。
判定某批次食品“不合格”很慎重
“對食品安全進行抽檢,有一整套非常完備的流程,整個過程很慎重。 ”負責食品抽檢任務的省食品檢驗檢測院副院長崔鬆林說。
首先是“市場買樣”,也就是基層監管執法人員會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銷售終端購買樣品,然後,將其及時送到檢測部門。
樣品到達後,檢測人員會在樣品上加貼唯一編號,而此編號將成為樣品“身份證”,貫穿檢測始終。緊接著,檢測人員會按照食品的不同,有針對性地對樣品進行微生物、汙染物等多方麵檢測。 “食品種類不同,具體檢測方法也不同,但汙染物、添加劑、致病性微生物、非食用物質這四大項,是我們對所有食品的檢測重點。 ”崔鬆林說。
崔鬆林介紹,在對某一個項目進行檢測時,是由兩名檢驗人員共同來操作的,二人檢測結果數據符合檢測方法標準的要求,則可出具檢測結果。
等到該樣品所有檢測項目的檢測結果出來後,將由檢驗人員對檢測結果進行整理,並把檢測結果與相應的標準逐項判定,之後,編製出檢測報告。
檢測報告要經三遍複核:第一遍主要核對報告上的企業名稱、樣品名稱、執行標準等信息與抽樣單是否一致,以及檢測結果的準確性。第三遍審核通過後,檢測報告將被簽發。屆時,打印出的檢測報告將反饋給下達抽檢任務的監管部門。
一般情況下,檢測部門20個工作日就能出具檢測報告。
即食食品中不應發現致病性微生物
“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中,很多都是由致病性微生物導致的。 ”崔鬆林說,致病性微生物是個統稱,它具體包括沙門氏菌、誌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人們一旦食用這些食物,就會引起腸道菌群失調,上吐下瀉是較為常見的症狀。
致病性微生物是即食食品中不允許檢出的,也就是說,即食食品中不能出現致病性微生物。那麽,這些微生物從何而來呢?
崔鬆林分析說,一般來講,有三種原因容易導致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汙染:第一種原因是企業生產衛生管理不嚴,在源頭上就出現了汙染,“比如工人上完廁所沒有按要求洗手,生產設備沒有按要求清洗消毒等等。 ”
第二種是企業熱加工滅菌工藝未達到要求,食物中的致病性微生物沒被徹底殺死。
第三種原因是食品的包裝材料上有致病性微生物,對食品進行了二次汙染,“食品的包裝袋、瓶蓋等也要消毒,如果企業沒有按要求操作,就容易出現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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