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衛生部等部門3月1日正式發布公告,撤銷食品添加劑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鈣,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產、在麵粉中添加這兩種物質。
據介紹,隨著我國小麥品種改良和麵粉加工工藝水平的提高,現有的加工工藝能夠滿足麵粉白度的需要,很多麵粉加工企業已不再使用過氧化苯甲酰作為“麵粉增白劑”。我國糧食主管部門經過調查研究提出,我國麵粉加工業已無使用過氧化苯甲酰的必要性,同時我國消費者普遍要求小麥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營養成分,追求自然健康,盡量減少化學物質的攝入。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範圍。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鈣已無技術上的必要性,因此衛生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聯合發布公告,撤銷過氧化苯甲酰和過氧化鈣作為食品添加劑。
另據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誌介紹,為加強國際食品添加劑標準跟蹤評估,補充完善我國食品添加劑標準,2010年共製定發布新的95項食品添加劑標準,即將公布7項新的食品添加劑標準和58項新指定的食品添加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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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違法添加按最高限處罰
新快報訊 據《新京報》報道,衛生部、公安部等六部門日前發文,凡是發現涉嫌違法添加行為,一律依法給予法定範圍的最高限處罰。
對於違法添加行為,不僅要檢查,如果發現違法行為,也要嚴厲處罰。衛生部網站前日刊發《關於加強違法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案件查辦和移送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做好違法添加案件查辦和移送工作,是今後一個時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一項重點內容。
通知要求,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凡是發現涉嫌違法添加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要求進行查處,並一律通報當地公安機關,一律報告當地政府,一律依法給予法定範圍的最高限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以罰代刑、降格處理。
另外,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必要時可通報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對跨省違法添加案件,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及時向國家主管部門和公安部報告,並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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