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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標準中克羅諾杆菌屬解讀



錄入時間:2020-7-7 13:26:34 來源:微信公眾號食品微生物檢測

  克羅諾杆菌屬(阪崎腸杆菌)因產生黃色素,最初被稱為“黃色陰溝腸杆菌”,1980年更名為“阪崎腸杆菌”,2008年擴大為克羅諾杆菌屬。

  其名字來源於希臘神話中的巨神克羅諾,傳說他的每個孩子一出生就被他一口吃掉,代表該菌對嬰幼兒的致病特性。

  該菌耐高滲透壓、抗幹燥,對溫度的抗性比大多數革蘭氏陰性菌強,這是它不同於其他食源性致病菌的重要特征。

  克羅諾杆菌屬廣泛存在於土壤、水等自然環境中,甚至在嬰幼兒奶粉、奶酪、醃肉、蔬菜、大米、麵包、茶葉、草藥、調味料及豆腐等多種食品中都曾被檢測到。

  該菌可在幹燥環境下存活2年,並且水化後立刻繁殖。夏季氣溫更接近於其最適生長溫度39℃,因此該季節是嬰幼兒感染克羅諾杆菌屬的高峰期,家長要引起高度重視。

一、克羅諾杆菌屬檢驗標準及限量要求

  克羅諾杆菌屬的檢驗原理為根據其在特定培養基上特定的生長、形態和生理生化特征。

  首先用無選擇性的緩衝蛋白腖水進行前增菌,使受損的目標菌細胞恢複到正常而穩定的生理狀態並進行一定程度的增殖;轉接到選擇性較強的改良月桂基硫酸鹽胰蛋白腖肉湯-萬古黴素中,利用該菌耐高滲透壓、44℃可生長的特性,在萬古黴素的作用下,抑製革蘭氏陽性菌和大部分的其他腸杆菌科細菌,使目標菌得以持續增殖;之後用阪崎腸杆菌顯色平板進行選擇性分離,以得到肉眼可見的疑似菌落;最後對疑似菌落利用黃色素產生、氧化酶、發酵等生化反應鑒定,判定是否檢出克羅諾杆菌屬。

  我國現行檢驗標準為GB 4789.40-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微生物學檢驗克羅諾杆菌屬(阪崎腸杆菌)檢驗》。

  我國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克羅諾杆菌屬的限量控製是針對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供0~6月齡嬰兒食用的配方食品,分別是GB 25596-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和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限量規定均為n=3,c=0,m=0(/100g)。

  GB 29921-2013中未對克羅諾杆菌屬做限量規定,新修訂的征求意見稿增加了對特殊膳食用食品與GB 25596和GB 10765相同的限量規定。

  2008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修訂頒布的《嬰幼兒配方粉衛生操作規範》(CAC/RCP 66),2010年歐盟委員會發布的關於食品微生物標準2073/2005的修訂條例No.365/ 2010,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頒布的21CFR106.55,均對6個月以下嬰兒奶粉中克羅諾杆菌屬的限量規定為n= 30,c=0,m=0(/10g)。

  克羅諾杆菌屬汙染事件及原因2002年國際食品微生物標準委員會將阪崎腸杆菌列為“嚴重危害特定人群生命、引起長期慢性實質性後遺症的一種致病菌”。

  2004年世界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經過風險性評估將阪崎腸杆菌和沙門氏菌共同列為嬰幼兒配方奶粉A類致病菌,即與嬰兒疾病之間有確定的因果關係,並且可能在受汙染的乳粉中檢出。

  克羅諾杆菌屬主要感染免疫力低下的人群,特別是嬰幼兒,病死率高達40%~80%。因為嬰兒胃酸pH值比成人高,克羅諾杆菌屬在嬰兒腸道內可以存活,引起壞死性小腸結腸炎和菌血症等病症;同時,因為嬰兒血腦屏障未發育完全,該菌又可進一步進入腦部引發新生兒腦膜炎。該菌也可感染成年人,主要表現為腦卒中、骨髓炎、腹瀉、急性膽囊炎、結膜炎和吸入性肺炎等。但因認知的局限性,自1958年克羅諾杆菌屬被發現至今,國際上關於該菌感染致病的病例較少(截至2008年約有120起),而國內的臨床感染病例更為罕見,因此缺乏疾病發生的流行病學資料。

  分析近年來嬰幼兒奶粉克羅諾杆菌屬汙染的主要原因,如2018年歐盟食品飼料類快速預警係統發布的荷蘭企業生產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中克羅諾杆菌屬汙染事件,汙染源可能為奶粉以外的各種未經殺菌的原材料,以及加工車間的地麵、幹燥塔外部、包裝車間、員工工作服等高風險部位。

  另一方麵,嬰幼兒配方奶粉在衝調時易被周圍環境、不衛生器具和雙手等汙染,而衝調好的奶粉作為營養豐富的培養基,細菌會在室溫環境下快速增殖。

二、風險防控建議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遵守良好生產規範的同時,應逐步增強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提高實驗室微生物檢驗水平;不斷完善原輔料和環境監控體係,提高對嬰兒配方奶粉生產全過程監控,尤其是對無高溫殺菌步驟的幹法加工工藝;提升結果分析和風險評價能力。

監管部門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加工車間、兒童醫院嬰兒護理室的衛生狀況及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開展科普宣傳和危害解讀。 

三、嬰幼兒喂養

  在衝配奶粉前,奶瓶、勺子應清洗幹淨並經煮沸或蒸汽消毒,衝調人員應清潔雙手,取完奶粉後盡快密封好奶粉罐。

  使用溫度不低於70℃的新沸後的水衝調嬰兒配方奶粉,以殺死奶粉中的克羅諾杆菌屬或其他病原菌;衝調後不要放置過長時間,應在2小時內盡快喂哺,預先衝調的奶粉衝調後應快速冷卻且存放在不超過5℃的冰箱內,並在衝調後24小時內飲用,喂哺前重新加熱。

  除了奶粉,其他任何可能被嬰幼兒接觸到的食物和物品,都應該保證潔淨。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食品微生物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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