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部與衛生部聯合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該標準將成為我國監管食品中農藥殘留的唯一強製性國家標準,標誌著我國《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以來,農藥殘留標準製修訂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有效解決了之前農藥殘留標準並存、交叉、老化等問題,實現了我國食品中農藥殘留標準的合並統一。
據了解,新發布的《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將於2013年3月1日起實施,此前涉及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6項國家標準和10項農業行業標準將同時廢止。新標準製定了322種農藥在10大類農產品和食品中的2293個殘留限量,基本涵蓋了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農產品,其科學性、可操作性和係統性有明顯提升。2293個殘留限量是全部根據我國農藥殘留田間試驗數據、農產品中農藥殘留例行監測數據和居民膳食消費結構情況,充分對接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在開展風險評估基礎上製修訂的,同時廣泛征求了社會公眾和相關行業部門的意見,並接受了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對標準科學性的評議,確保標準的科學、公開、透明。新標準中蔬菜等鮮食農產品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數量最多,並首次製定了同類農產品的組限量標準(如穀物、葉菜類蔬菜、柑橘類水果等28種作物組780項限量標準)和初級加工製品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小麥粉、大豆油等12種加工製品59項限量標準)。另外,還涵蓋了艾氏劑等10種持久性農藥的再殘留限量標準。同時,2293項限量標準還首次推薦了配套的檢測方法標準。
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基礎。近年來,農業部積極采取措施,加快農藥殘留標準體係建設,取得了積極的進展和成效。新標準的頒布實施,為規範科學合理用藥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使用和濫用農藥行為,提供了法定的技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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